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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通报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2018-06-20 07:1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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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20日讯 19日,盐城市纪委对查处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去年11月,滨海县八巨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沈玉龙因对扶贫工作监管不力问题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大丰区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季明珍,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季祥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局党委委员、副科级干部(原纪委书记)陈桂俊因系统内连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季明珍、李伟、陈桂俊诫勉谈话,季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4月,亭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硕,亭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詹荣安因法院工作人员违规接受吃请问题被问责,顾硕被诫勉谈话,詹荣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4月,盐都区台办主任彭峻、副主任刘其扣因下属公车私用问题被问责,彭峻被诫勉谈话,刘其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3月,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副主任科员董正明、财经服务中心副主任胥加祥因下属私自冒用群众个人身份信息问题被问责,董正明被诫勉谈话,胥加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6月,建湖县沿河镇党委书记(时任庆丰镇镇长)李东风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问题被诫勉谈话。 (顾 敏)

标签:党内警告处分;问责;党委书记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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