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沈检轩记者于英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盐城市政协原副主席李纯涛受贿一案,日前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经上级指定管辖,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2017年4月7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李纯涛。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经指定管辖,泰州市检察院对他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纯涛利用担任盐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区长、盐都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盐都区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财物。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