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江苏省委同意,江苏省纪委对扬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倪士俊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倪士俊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搞权色交易;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倪士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倪士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倪士俊简历
倪士俊,男,1960年3月出生,汉族,江苏建湖人,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邗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邗江县施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邗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邗江县建委主任、县城镇管理办公室主任等;1999年8月任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6月任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2004年1月任江都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12月任江都市委书记;2009年12月明确为副市级;2011年11月任扬州市江都区委书记(副市级);2012年6月任扬州市政协副主席、江都区委书记;2013年1月至2017年2月任扬州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