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8日讯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7日公布,被民间称作“河北王”的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常州检察院已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越利用其担任中共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公安厅厅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顾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