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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孕期女职工被调整到体力岗后……
2024-01-15 17:08: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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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展现江苏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实绩,以为民服务实效彰显主题教育成效,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评选出“检察为民办实事”十大典型案例、十大优秀案例,我们将陆续发布,敬请关注!

一名女子

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

实名维权视频

称自己在怀孕期间

被用人单位恶意降职调岗

且多方求助无果

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喜怀二宝,却被公司刁难针对

张慧(化名)是位二胎高龄孕妇,几年前,她的儿子在四岁时不幸患上脑瘤,两次大手术、40多次放化疗,经历了无数次的失望和煎熬,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这个即将到来的小生命上。但其供职近10年且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S公司在得知其怀孕后,在未与张慧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发出调岗通知,以“关怀孕期职工”的名义将已经怀孕3个月的张慧从公司的管理岗位降职调整至一线体力劳动岗位,甚至需要搬运20到50公斤的板材。

张慧拒绝后,S公司将其移出微信工作群、删除其原岗位打卡指纹,就连电脑、办公椅等也一并被撤除,张慧的丈夫也因此被迫从该公司离职。张慧认为S公司系恶意调岗,遂多次与公司进行沟通,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张慧只能向常州市新北区妇联求助。区妇联根据与检察机关建立的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将该线索移送至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

检察出击,维护孕期妇女合法权益

该院受理后,在区妇联的协助下迅速完成初步调查,发现S公司存在对孕期女职工恶意调岗、未安排妇女特殊需要的定期体检、未将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写入劳动合同等情形。针对调查结果,该院决定启动内部协同办案程序,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抽调检察官组成办案组,从检察建议、支持仲裁、司法救助三方面着手,由点及面同步开展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法律监督工作。

调岗纠纷发生后,张慧在公司被孤立排挤,心理压力极大。为尽快化解争议,办案组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对企业侵害张慧及不特定女职工劳动权益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2023年3月16日,该院不公开举行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听证会,听证员经讨论后一致认为,S公司存在侵害张慧及不特定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

听证会结束的第二天,S公司向检察机关提出和解意愿,但其给付金额与张慧主张金额差距巨大。为尽快达成和解,检察机关分头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和线下调解。经反复沟通,2023年3月27日双方最终达成仲裁调解协议,S公司一次性向张慧支付在职期间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9.4万余元。

考虑到张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常州市、新北区两级检察院对张慧联合开展司法救助,累计发放司法救助款3万元。与此同时,新北区妇联将张慧大宝列入“微笑计划”困境儿童帮扶名单,区团委为患儿出资进行“梦想小屋”装修改造,各方合力帮助张慧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个案圆满,但检察履职并未停止

张慧的问题解决了,但这只是个案矛盾的化解。为切实解决在前期调查中发现的女职工群体权益受损问题,新北区检察院向全区各镇、街道都送达了女职工权益保护检察建议书,筹备召开了全区21家单位参加的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推进会,督促10个镇、街道全部成立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形成一体协作的长效保护机制,并联合10家区级机关发文,推动将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写入劳动合同。此外,还首次尝试与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的公益项目合作,共同拟订了女职工特殊保护的原则性条款和补充协议文本,下发各镇、街道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2023年8月15日,张慧向检察官发来喜讯:女儿已顺利分娩,取名“小苹果”,内心特别感激,无法用言语表达。

不久,该案被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并获得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李颖和两届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的肯定。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赋予了女职工多项劳动保障权益。每一个法条的书写和修改,背后不仅有着女性的真实遭遇和生活,更有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阵痛和缩影。助力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不仅是关乎个人家庭幸福和企业发展经营的“小事”,更是关乎社会文明和高质量发展的“大事”;身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我们只有怀抱为民初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才能回应时代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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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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