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有效衔接,为建设更高品质“江南福地”提供坚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和法治保障,4月13日,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与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开展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合作机制座谈会。
会上,双方会签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动的意见》,总结了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协作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商讨解决措施,取得了良好的座谈效果。
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晓东对今后双方的合作高度重视,他表示: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企业守法意识、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为合作目标,双方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发挥1+1>2的效果。二是要进一步细化合作。以会签文件为总纲领,进一步完善条文内容,通过建立年度计划、联合开展普法活动等形式推动合作落细落实。三是要坚持合作常态长效。切实加强协作联动,形成相互衔接、协调配合、互联互动的机制,通过协作配合推动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和司法机关法律监督水平同步提升。
常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明文建对生态环境局大力支持常熟市检察院工作表示感谢,指出双方的合作符合“双赢”理念,并针对深化双方的合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凝聚共识,在推进美丽常熟建设上持续发力。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到污染防治攻坚战,与生态环境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美丽常熟建设。二是共谋发展,在深化良好协作机制上持续发力。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及时沟通解决、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开展研讨交流,增进理解;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环保行政执法与检察工作间的有机衔接。三是勠力同心,在争取双赢多赢共赢效果上持续发力。要进一步提高检察监督能力,通过检察履职切切实实帮助环保部门解决一些难题,为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也希望生态环境局在线索移送、专业技术方面提供支持,双方携手开创常熟生态文明新局面,为美丽常熟建设,加快打造更高品质“江南福地”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