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要用足用好这把尺子,认真把群众关心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确保件件有落实。”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检察机关在“为民”的共同初心下,与各级人大代表继续同心、同向、同行,主动向代表通报工作、认真倾听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同时积极落实代表建议,用一个个暖心的案例,彰显检察为民的职责使命,让公平正义以越来越多“听得到”“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东台市检察院倾力守护地方“水精灵”
省人大代表、东台市东台镇农技农机党支部书记、推广技术员 陈宝宽
东台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公开销毁电捕器具暨增殖放流活动”,现场销毁电捕工具、捞鱼网具等,并将20万余尾鱼苗放生至三仓内河流域
【建议内容】
陈宝宽:“东台市部分地区仍存在非法捕捞行为,破坏了渔业生态环境,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我们人类环境的生态平衡,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积极履职,协同做好渔业生态保护工作。”
【建议落实】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在了解代表的建议后,立即组织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深化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纵横双向推进线索移送、案件信息的顺畅贯通,从公益守护生态环境角度加大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检察力度。2021年以来,该院共对12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线索开展公益诉讼价值评估,邀请省淡水水产研究专家对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进行评估鉴定并出具专家意见,对其中符合起诉条件的6件23人启动公告程序,公告期满后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决23名违法行为人赔偿因侵权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失共计118万余元,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在聚焦主责主业致力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该院联合东台市农业农村局走进乡村举行“公开销毁电捕器具暨增殖放流活动”,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活动现场销毁56套电捕工具、33把捞鱼网具等,并将20万余尾鱼苗放生至三仓内河流域,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为进一步凝聚全社会保护水生态共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保护的意识,先后3次联合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职能单位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6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0余次。
盐城市响水县检察院“益心为民”检危桥护安全
省人大代表、响水县南河镇上王村党总支书记 徐正军
图为代表反映的一座无名危旧桥梁
图为响水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无名桥梁拆除重建
【建议内容】
徐正军:“我县河网密布,桥梁遍地,有些桥梁严重破损,影响老百姓出行安全。检察机关有公益诉讼职能,希望多关注老百姓的烦心事,积极履职解决困难!”
【建议落实】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来到某村(居)调查,发现该桥栏杆缺失、桥面凹凸不平、桥柱倾斜,车辆行经时出现晃动,属于危桥,涉及安全问题、民生问题,且发现乡村危旧桥梁问题在全县具有普遍性。后该院在全县范围调查村居30余个,核实了100余座危旧桥梁破损情况,向相关镇区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镇区政府全面履行辖区内桥梁管理、维护职责,并督促落实。截至2021年7月,响水县各镇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开展乡村桥梁修复行动,共修复桥梁160余座、整治安全标志不足710余座,为全县桥梁“编档”697座。
为从面上解决问题,该院还将乡村危旧桥梁情况向县领导反映,推动县政府成立“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危桥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危桥改造实施方案,对全县危桥开展全面“体检”,继续修复80余座。同时对群众加强桥梁养护知识宣传,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行损坏桥梁,打通乡村桥梁安全“最后一公里”。
响水检察院在盐城市检察院的指导下,邀请了县交通运输部门高级工程师、镇村干部等至修缮桥梁现场回访,群众对桥梁维修、重建、养护给予积极评价,体现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到实处。
盐城市建湖县检察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人大代表、建湖县芦沟镇政法委员 陈汉山
建湖检察院检察官深入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开展“菜单式”精准普法
【建议内容】
陈汉山:“加大营商环境的司法保护,共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建议落实】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政治要求,全面融入检察办案工作。
该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平等保护、谦抑审慎的理念,做到“少捕慎诉慎押”。该院对所有涉及民营企业及负责人的案件,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办理一起涉案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检察官对该涉案民营企业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督促其认罪认罚,补缴全部税款后,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涉案企业向检察机关送来锦旗,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学法、合规经营。
最大限度降低涉案民营企业的负面影响。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深入挂钩服务7家民营企业,开展实地走访15次,提供“清单式”法律服务26项。全面落实涉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制度,2021年,该院对5个民营企业、8个民营企业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2021年8月16日,建湖县检察院与如皋市检察院开展异地协作,对涉案的某钢铁公司进行不诉公开听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全程直播。
加强以案释法,帮助企业建立合规审查制度。检察官深入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为10家民营企业开展量身定制“菜单式”的精准普法。对发现部分民营企业在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采取入企服务、发放“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共向民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和刑事风险提示函12件,排查出涉案企业相关法律风险39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填补管理漏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盐城市射阳县检察院为了农民“舌尖上的安全”
省人大代表、射阳县洋马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洋马镇贺东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徐金生
射阳检察院检察官及时走访人大代表,反馈建议办理情况
【建议内容】
徐金生:“我县农村地区存在多家超市、小商店售卖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现象,影响群众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希望检察机关积极履职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建议落实】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开展过期食品专项整治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在对该县76家小商超进行调查后发现,40家小商超的55批次食品存在超过食品保质期销售情形,最长1批次在售过期食品已超过保质期19个月。同时,检察干警注意到,已被发现的55批次过期在售食品的零售价格均低于10元,其中售价为1元及以下的食品有24批次。
随后,射阳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件线索35件,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加大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力度,要求农村小商超经营者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台账,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自行下架;对发现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经营者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该院收到行政机关回函,表示移送的案件线索已逐一核查,并摸排7件其他案件线索。同时,相关部门已对查证属实的违规销售过期食品的39件案件,均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提升农村消费群体食品安全意识,射阳检察院联合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建“食以安为先”法治宣传专班,以开设主题讲座、发放宣传单页、进门入户走访等形式,在农村地区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普及过期食品食用危害知识,引导小商超经营者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
盐城市经开区检察院助力老人跨越“数字鸿沟”
省人大代表、盐城永源放心早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江海燕
盐城经开区检察院联合辖区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关爱老人、码上开始”公益倡议活动,面对面交流,分享公共服务经验,倾听老年人心声,并签署联合倡议书
【建议内容】
江海燕:“关爱老年人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事情,要满足各个层次的老人的需求,用心做好服务。检察机关要加强民生检察保障,针对‘无码老人’出行、消费困难等问题,积极开展信息无障碍公益诉讼,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建议落实】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信息无障碍公益诉讼,探索实施四项举措,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2021年1月6日,组织对辖区内车站、医院、银行、商场等公共服务场所进行走访调查,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出行、就医、消费等高频事项,对使用“健康码”“收付款码”通行消费等情况进行摸排,重点了解“健康码”查验程序、老年人使用“收付款码”情况以及是否为老年人设置专门通道等情况。2021年2月1日,该院联合辖区社会事业管理部门共同举办“关爱老人、码上开始”公益倡议活动,邀请辖区内公共服务场所代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老年人代表面对面交流,分享公共服务经验,倾听老年人心声,并签署联合倡议书。向公共服务部门及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春节前夕,拍摄公益宣传片《无码人生》,并在全国“两会”期间被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介。
2021年11月,该院组织干警到辖区各车站、医院、银行、商场等公共服务场所进行跟踪回访,督促各公共服务场所加强和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更多信息无障碍产品和服务供给,让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