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党史教育开展以来,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坚守“七心” 着力为群众办实事,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宗旨,以工作成效检验教育整顿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企“贴心”
聚焦企业法律经营风险,强化法治宣传进企业。丰县人民检察院法治领航员送法入企业入商会,发放法律宣传册和便民卡、了解了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运营状况、遇到的一些困难和法律难题,开展零距离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优势和工商联密切联系民营企业的优势,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动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健全涉民营企业专项工作机制、严格涉民营企业案件司法标准、推行涉民营企业案件联动调解机制、优化工商界民主监督参与机制、加强涉民营企业风险预警防范、强化涉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检企共建,让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 开展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暖心”
聚焦困境儿童,推进“梦想改造+”建设。在“梦想改造+”关爱计划启动以来,丰县检察院一方面积极与丰县团县委对接,详细了解该计划的帮扶对象和具体内容,梳理在办案中发现的因案造成的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并将相关信息和情况报团委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4名困境儿童纳入“梦想小屋”项目的改造对象;另一方面,联合团委通过线上、线下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提升该项目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呼吁各类企业、慈善机构、公益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等积极为该项目募捐资金。丰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民政、教育等16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专门规定了联合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及时救助的内容,并先后为42名未成年人提供了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发送司法救助金45万余元。下一步,丰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与团委合作力度,按照推进会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将“梦想改造+”关爱计划落到实处,真正改善困境儿童的家庭、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
三、 强化未检工作,呵护未成年“用心”
聚焦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服务。增强在校学生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推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走进丰县东关小学,为该校1000余名师生、家长开展了“增强安全防护,法治相伴成长”的法治教育讲座。检察干警围绕《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特殊监护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六大保护”体系,结合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从认识法律、犯罪原因、行为特点、预防措施等方面引导学生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引导师生及家长深入思考如何正确行使教育、监护权,共同矫正学生不良行为,做好学习保护工作。丰县检察院将依托法治副校长平台,深化检校合作,着力构建法治教育基地,创新法治宣讲方式,丰富法治宣讲内容,提升法治宣传实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四、关注民生实事,公益守护“舒心”
聚焦公益诉讼,创建“以劳代偿”新模式。丰县检察院与街道、养老院合作建立公益诉讼服务基地,探索公益诉讼“以劳代偿”新模式。旨在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权人经济困难无力担负公益损害赔偿金的侵权人,通过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益劳动进行替代性修复,将司法温度和司法保护公益相结合。在大沙河镇二坝湿地设立生态修复基地,探索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的办案模式。同时,赋予二坝生态修复基地集司法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全力提升全县人民生态保护意识,为“美丽丰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五、完善公共服务,群众生活“省心”
聚焦提升百姓公共服务,强化与气象平台的联合。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正式施行,丰县人民检察院联手丰县气象局,已推送普法短信90多期,两部门的 “牵手”,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借”天气,下接地气,百姓和民法的联系也变得更加紧密。
六、组织轻伤调解,权益保护“安心”
聚焦轻伤调解,强化公民权益保护。成立专门的调解室,配备专业的调解员,有助于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平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制定完善的相关工作机制,保证调解室工作常态化运转,定期召开调解公证会,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案件的疑虑,解开双方心结,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七、融合检察力量,建设文明城市“走心”
聚焦文明城市建设,着力融合四大检察助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结合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融合四大检察助力丰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二十条意见》。分别从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四个方面,全面助力丰县文明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