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颜伶俐,人如其名,大眼睛、娃娃脸,斯文秀气、伶俐精干。“也许我看上去像个学生,这让我看起来比较有亲和力,也在冥冥之中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她微笑着介绍自己。
看上去还像初出校门的大学生的颜伶俐,实际上已经是从检15年的资深检察官,是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15年来,她一直工作在公诉岗位,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先进个人”“江苏省巾帼政法之星”等多项荣誉。
网络热炒案的第一公诉人
2015年4月4日,一组男童被虐打的照片在网上疯传。照片上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
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立即展开调查,查明被告人李某(系该男童养母)因怀疑其养子在考试中作弊,还撒谎欺骗自己,对其进行殴打,造成了轻伤的危害后果。公安机关对李某刑事拘留后,网上舆情汹涌。
网上持续不断的热炒,加上被告人所聘请的两名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让此案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谁来做该案的公诉人,都要面临极大的压力。颜伶俐因为未检专业能力和抗压能力强,被安排担任该案第一公诉人。
“我知道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但面对群情激愤的网民们,我感到了压力,但压力也是动力,我相信只要公正司法依法办理,网民会给予理解的。”案件移送起诉后,颜伶俐带领整个公诉团队仔细阅卷,任何一个细小的环节都不放过,对于证据链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案定罪的关键性问题——皮内出血是否属于挫伤,我们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大量的法医学相关教程和释义,请教法医界相关专家,从学理和医理解释来看,皮内出血属于挫伤范畴。”
第一次开庭连续了12个多小时,仅讯问过程控辩双方就提出了30多次反对。被告人李某还出现企图自杀、闹庭等情况。颜伶俐扛住压力、沉着应对,从客观行为、主观方面、侵犯法益等角度对该案的犯罪事实进行了系统陈述和论辩,指控李某利用其监护人的身份殴打被害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终,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颜伶俐的公诉意见,判处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李某不服上诉被驳回。网上的热炒也随着该案公正的办理而消散。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5年度“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办案期间,为了把案件给孩子带来的心理伤害降到最低,颜伶俐主动与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协调民政、街道、妇联等职能部门,及时将被害儿童安置,并进行心理干预。
最好的新年礼物
颜伶俐很清楚地记得, 2020年的最后一天,她上班走进办公室时,发现办公桌上摆放着一封信。打开一看是之前办理的一件强奸案的受害人母亲寄来的感谢信,信里对于颜伶俐在办理该案中指控得力、全力维护其女儿的合法权益,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和心理救助项目表达了感谢。“女孩母亲告诉我,现在孩子已经逐渐走出伤痛,开始了新生活,我觉得这是我得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
一直品学兼优的女孩少年丧父,母亲多病,家庭生活极其困难。考进重点高中后,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她开始兼职打工,未曾想到在工作中惨遭他人强奸。该案被告人一审被认定为强奸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件交到了颜伶俐的手中。
“我不认罪,是她事先同意发生性关系。”讯问上诉人,他对与女孩发生性关系供认不讳,但辩解是经过女孩同意,对于主观故意方面态度强硬,继续坚持“零口供”。
难道案件一审判决有问题?
询问女孩案发经过的情况,因为当时喝了很多酒,她已无法回忆全部细节,只有事后的零散记忆。“询问并不顺利,女孩的陈述模糊且不完整,这对于案件的定性而言,是个不利因素。”
带着疑问,颜伶俐带着助理马不停蹄地走访了女孩身边几位同学、朋友和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发现女孩一直以来自律检点、与人为善,从未有过越界越轨行为。而对被告人曾合作过的同事和朋友进行走访发现,大家对他的印象都是猥琐、恶心,甚至平时就存在不检点的举动。“我们还翻看了女孩和上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女孩一直强调自己不善饮酒,酒量很小,这个情况也从她的亲友处得到了证实,而上诉人当天案发现场却劝被害人连续喝了几听啤酒。”
从这些细枝末节中,颜伶俐敏锐地捕捉到了上诉人一直刻意隐瞒的相关事实,证明上诉人一直在说谎,他的辩解不应当被采信,根据当时场景下双方对细节的描述,以及证据的客观性、完整性和连贯性,结合常识常理对全案进行审查,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证实上诉人利用被害人酒后意志逐渐丧失,在认知模糊无力反抗的状态下,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的事实。
开庭时,颜伶俐指控有力得当,答辩意见有理有据。最终南京市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中与女孩的几次接触中,我发现女孩总是披散着头发、耷拉着脑袋、眼神呆滞涣散。作为一名二级心理咨询师,我感觉女孩的心理状况有些不妙。”在办案的同时,颜伶俐及时联系心理机构对女孩心理状况进行测评,结论显示女孩得了轻度抑郁症和焦虑症,和母亲的亲子关系有疏离。颜伶俐主动与妇联取得联系,为其申请公益心理救助项目和亲职辅导项目。
案件办理完毕,救助女孩一直在继续。经过近半年的免费心理疏导,女孩打开心结,和母亲的关系也愈发融洽,脸上终于展现出久违的笑容。
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保护每一个被伤害的孩子是未检检察官的职责所在,我们是追诉犯罪的国家公诉人,但同时也是孩子们的国家监护人,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度是我们的追求。”
近三年来,颜伶俐办理及指导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200余件,办理的李某故意伤害案被江苏省检察院作为公告案例发布,并被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评为“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办理的秦某被害案作为校园暴力典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专题报道,办理的陈某某盗窃案作为“全国首例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参考”创新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的心情是复杂而矛盾的,一方面,办案是检察官的天职,另一方面,因为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他们的经历常常让我感到伤心和痛心,我是多么希望这样的案件发生得越来越少。上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是对孩子们最好的保护,我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预防犯罪和法治宣传上。”
办案之余,颜伶俐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宣传员”的身份,与同事们深入学校、社区,参与和指导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各项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在暑假、寒假等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被侵害高发时段,为青少年和家长宣讲法律知识,并充分利用智慧检务和“互联网+”技术,通过网络开展普法公开课、法治案例讲述等100余次,受众达30余万人次。
工作之余,颜伶俐笔耕不辍,撰写调研文章50余篇,完成省市检察重点课题9个,共计30余万字。撰写的《南京市检察机关校园暴力案件调研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新闻通稿予以发布,报告中的部分建议已被《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所采纳。
“让孩子们都能在美好和谐、文明法治的环境里茁壮成长,这是我们未检人的共同心声。”颜伶俐眼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她和南京检察未检团队正扬帆起航、乘风破浪,共赴那一场春暖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