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汤智,现任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12年来,始终扎根基层办案一线,忠诚履职,勤勉敬业,生动诠释了一名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办理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张某某等14人敲诈勒索案被扬州市检察院评为“保护民营经济十大案例”,王某某销售假药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2019年获评扬州市“十佳公诉人”、最佳法律专业知识奖,2020年6月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2020年9月与全国检察公诉精英激烈比拼,过关斩将,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
2020年9月,来自全国各地的132名刑事检察官齐聚北京同台竞技,经过笔试、答辩、论辩、决赛等6轮公诉业务的激烈比拼,来自江苏扬州的检察官一路过关斩将,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排名全国第四,这是扬州检察史上首次有检察官进入这份榜单。这位年轻检察官就是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第二检察部主任汤智。
谈起汤智,大家都爱叫他一声“阿汤哥”,同事们说,“好莱坞明星汤姆·克鲁斯不断拼搏,实现了从‘花美男’到实力派的飞跃,我们的汤智和克鲁斯一样,始终充满热情,不断挑战自我。”对此,汤智却是谦虚一笑:“检察官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汤智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
回首11年的检察生涯,这个信条一直伴随他左右。汤智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专业,2009年以法警身份考入高邮市检察院。从小就梦想成为检察官的他,进院第二年,便以全省检察系统最高分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然而,汤智并不满足于此,他主动要求转岗到公诉部门历练。
在大多数人看来,公诉算是检察院里最苦最累的岗位了,也有人觉得他是“往火坑里跳”,汤智自己则认为,公诉是提升能力的“大熔炉”,是司法为民的“大舞台”。十年来,汤智从助理检察员到公诉科副科长、第二检察部主任,再到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他以“匠心”守初心,在司法办案中破浪前行。
理智思维、冷静思考——办案如同解题
汤智从小学围棋,专门拜过名师。至今,他仍保留着下围棋的习惯,一有时间就琢磨棋谱。多年的磨炼使汤智养成了冷静、专注的“棋手思维”,并运用到了检察工作中。在他看来,办案和下棋一样,都要保持冷静思考,用理智思维寻找最优路径,更像中学时代攻克奥数难题,根据已知信息和运算法则,步步推导。
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由专门的人办理专门的案件不太现实。尤其在初入检察院的那几年,汤智几乎什么案件都办,但汤智却从未有过一丝抱怨和懈怠。在他看来,这些案件就像学生时代的课后习题,都是最基础的题目,只有通过不停练习、反复巩固,把基础打牢夯实,才有能力去攻克难题。
凭着这种勤奋和踏实,汤智很快就成了部门里的办案主力,办案数量几乎达到部门的小一半。2015年,他有三个月的时间在南京大学攻读在职硕士,但是年底一算,他的办案量仍然高于部门的平均办案数。2019年,汤智成为第二检察部主任,身上多了大量的行政和综合工作。根据规定,他只需要办理普通员额检察官60%的案件量就行,即便如此,他的办案量依旧在部门里首屈一指。
“他痴迷于法学,痴情于检察事业,痴心于公诉人的大舞台。”刚开始工作就和汤智搭档的同事小俞,用“痴人”二字来形容这位优秀的老搭档。
学生时代解题,汤智总是想办法找到快捷的解题方法。成为公诉人后,他也一直在寻找如何用最少的时间办理更多案件的秘诀。时间一长,汤智渐渐摸索并形成了一套办案习惯,即收案后首先把卷宗过一遍,记下要点,然后根据案件情况通知侦查机关补证或者说明。这个过程虽然挺费时间,但“磨刀不误砍柴工”,等真正开始办理案件时,就顺畅多了。加之长年研习围棋,汤智的记忆力和专注力极好,阅卷比一般人要快,时间自然也挤出不少。
难啃的“硬骨头”案汤智办过不少,都是一些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的大要案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这其中包括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值达2000余万元的马某某等4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和谢某某、江某某等13人销售赌博机4000余万元的非法经营、开设赌场案,以及国家审计署移交线索的某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汪某某贪污、受贿涉案金额1460万元的滥用职权案等。
2017年11月,公安机关将王某某等11人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案移送高邮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王某某等人以代销某品牌酒为名,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召开推介酒会、口口相传等方式虚假宣传,共向社会公众至少280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合计人民币3.6亿元,导致其中2000余名集资参与人合计人民币9800余万元集资款损失。汤智审查后认为,主犯王某某在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遂果断变更罪名为集资诈骗罪,并将此案申报为扬州市观摩考核庭,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指控事实和罪名,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严格把关、严谨办案——用证据还原真相
“爱学习,肯钻研”,“遇到法律问题爱较真”……这些都是汤智留给同事们的印象。从办理第一起案件开始,汤智就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关。“公诉人办案,是对已经发生过的事实进行还原。”他坚信,证据是还原真相的核心,发生过的事实一定会留下痕迹。
汤智在办案中
汤智办过一起贩毒案,吸毒人小王向贩毒人小朱购买冰毒时被抓。据小王供述,他先前还向小朱购买过一次冰毒,两次共计50余克,同时提供了3名证人,均证明第一次购买冰毒的事实。但小朱矢口否认,认定是小王栽赃陷害。
为了寻找真相,汤智反复听两人的通话录音。他注意到,在一次通话中,小王用方言对小朱说:“你上次那批货不错。”小朱则嘿嘿笑了几声,且这次通话时间正是在小王供述的第一次向小朱购买毒品之后。汤智心下有了判断,立即建议公安机关调取小王的通话记录和小朱的行车记录。通话记录显示,在小王第一次购毒当天,他只拨打过小朱一个人的电话,小朱的行车记录则表明,小王第一次购买毒品时,小朱正在交易现场。至此,小朱从事毒品交易两次的铁证已明,小朱只得认罪服法。
2014年,汤智在提前介入李某某排放污水污染环境一案时,发现侦查人员只取到证人对地面管道接口位置的指认证据,而污水的具体出口,由于管道在案发前已被李某某拆除,未能采集到直观证据。“找不到污水的具体出口,就没有办法将污染和这家工厂联系起来,相当于案件断了线索。”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补证,最直接的方法是沿着暗管铺设方向挖掘,找到排污口,实施起来耗时费力,并将影响通行。汤智建议侦查人员从管道接口处倒入添加无污染着色剂的自来水,再守候在河道边观察水面变色情况,从而找到排污口位置,再让潜水员下水精确定位并取证。根据这一建议,公安机关很快将证据固定,并移送审查起诉,最终李某某获有罪判决。
“办一类案件,做一个领域的行家”。2019年10月,汤智应《清风苑》杂志邀请,在“务实”APP平台以《污染环境罪办理中的若干问题》为题,介绍了自己的办案经验,受到广泛好评。
办理“零口供”案件,对公诉人来说是极大挑战。尽管被告人拒不供述犯罪事实,但汤智往往能通过自行复勘现场,引导公安侦查人员取证,固定有罪证据,完善客观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使案件获得了与起诉书一致的有罪判决。
比如徐某某盗窃案中,徐某某采用撬门入室等手段进入多家烟酒商店,窃得店内大量烟酒商品和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设备。到案后,面对监控录像和侦查调取的部分赃物,徐某某仍拒不认罪。汤智积极引导侦查人员进行补证,在他的建议下,公安办案人员调取了被害人被窃商品的购买单据,并与查扣赃物进行比对,发现商品货号完全相同。同时提取了被窃电子设备中的人像照片,与被害人本人进行比对后判定为同一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徐某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办案的同时,汤智还主动当好普法宣传员。在办理“善心汇”系列传销案件时,被告人拒不认罪,汤智便在庭审中通过直观的计算模型等展示旁氏骗局架构,揭露传销本质,同时劝告旁听人员谨慎投资,以免落入传销圈套。最终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庭审达到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宽严相济、传递温度——办好案暖人心怀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诉讼的基本原则。但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机器,也有人性和温度。汤智时刻提醒自己,要避免单纯地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要看到案件背后的民生、社会关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问题,力求做到让群众信服,让失足者真诚悔过。在他看来,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不仅要做司法办案的“工匠”,更要努力去做推进社会法治进程的“大师”。
孩子刚刚两岁的小赵开了一家专门售卖外国零食的小店,因在宝妈群中看到国外眼药水和感冒药很流行,便托朋友从国外带回来一些放在店里售卖。2018年4月,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小赵并未取得销售境外药品的许可,根据当时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应当按销售假药论处。而此时,小赵卖药才五个月,销售金额不足五百元,非法获利不到一百元。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程序,将小赵起诉至法院即可。但汤智想到谈话室里小赵抱着懊悔的痛苦神情,再联想到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情法纠葛,内心便无法平静。他不禁问自己,这真的是最恰当的处理方式吗?
汤智与公安干警讨论案件
经进一步了解案情和查阅资料,汤智得知,小赵所销售的药品均可以归类为家庭常用的非处方药,使用方法简单,一般公众对于用法比较熟悉,且具有一定的治疗效果,通常情况下不会导致使用者人身伤害或者延误诊治的后果。在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也未接到有人在使用小赵销售的药品后导致严重后果的举报。此外,小赵购进的药品原本就不多,实际销售出去的就更少。根据法律规定,其虽然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应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为宜。
第二天,汤智把自己的想法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并建议召开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多方听取意见。应邀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经过评议,一致认为该案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建议对小赵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后又经高邮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2018年11月28日,汤智向小赵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原来我很不服气,觉得我卖的明明是外国人用的真药,怎么到国内就成了假药?现在我明白了法律的规定,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本来准备把店关掉,正愁以后该干什么,检察机关的决定挽救了我和我的家庭,今后我一定做守法公民,把小店经营好。”那一刻,小赵激动落泪,向汤智连声道谢。
回想这起案件的办理,汤智欣慰地说:“一纸不起诉决定书挽救了一个家庭的未来,在办案时不仅要考虑法律效果,也要考虑社会效果,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这不仅仅是个案公正的需要,也是法治进步的需要。”
实战锤炼、带队领跑——收拾行装再出发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汤智担任第二检察部主任后,“带队伍”成了他的新职责。他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要求部门每位检察官从以往办理案件中筛选出存在争议焦点的案件,让“新兵”独立办理,以每周教研会的硬核要求、案件汇报的形式,分别就案件认定事实、需要说明的问题等进行阐述,并由员额检察官进行点评。研讨过程中思想和观点的一次次碰撞,拓展了大家的办案思路,对同类案件可能存在的疑难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办案能力不断提高。
团队能力的提升,也让汤智感受到了“反哺”的意义。2020年6月,汤智到南京参加全国“十佳公诉人”大赛集训,同事们为了让汤智安心备战,主动加班加点,承担了本应由汤智审查起诉的案件。“现在的你,就是将来的我们。”电话里,汤智听着同事温暖的话语,一阵欣慰涌上心头。
载誉归来,汤智却是一如既往地平静。他说:“阿汤哥耗时24年,才成功塑造了一个个经典的银幕形象。而要成为一名优秀检察官,道路更加漫长,我没有理由停下脚步,我将不懈奔跑。”在任重道远的法治征途上,汤智又开始了他紧张忙碌的一天。
汤智讲授公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