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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群英荟丨唐昕:她站在公诉席上维护烈士荣誉尊严
2021-04-08 12:06: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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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新时代优秀检察官”唐昕

唐昕,淮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36年来,她始终奋战在法律监督第一线,成功办理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等重大案件,组织开展全市检护民生和保障舌尖上安全公益保护活动,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97亿元。先后荣获“全国最美家庭”“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优秀检察官”“淮安市三八红旗手”“淮安市最美女性”“淮安市十大最美维权人物”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7次。

为了守护民生

她一直“累并快乐着”

深耕民事行政检察20年,唐昕形容自己是“累并快乐着”。“累”,在于繁重的工作中不断遇到新的挑战;“乐”,在于能在办案中实现公平正义,为民生谋福祉,增进群众幸福感。

在把握工作重点、做好专项工作方面,唐昕很有一套。她曾协助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国有资产流失暨民事督促起诉专项活动”,半年时间,收回国有资产4.2亿元;也曾推动市检察院与仲裁委联合出台《加强检察监督促进仲裁工作试行意见》,开创了全国检察机关对民商事仲裁外部监督的先河,赢得了多方赞扬。

检察机关新增公益诉讼职能后,唐昕聚焦重点领域守护公益,先后组织开展“服务健康淮安,保障民生民利”“检护民生公益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多个专项活动,并以农贸市场、超市、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为重点,摸排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线索,通过诉前督促、检察建议,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97亿元。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时,对淮安公益诉讼检察给予了充分肯定。

她站在公诉席上

维护烈士荣誉尊严

2018年5月12日,消防战士谢勇在淮安市某小区内执行救火任务时不幸牺牲,随后被批准为烈士。5月14日,网民曾某针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发表极端性、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事实,并宣称“别说拘留,坐牢我都不怕”。

时值《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不久,检察机关被赋予了提起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的职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英雄烈士的名誉容不得污蔑!”怀着这样的信念,唐昕受命作为办案组主要成员,和同事一起对曾某的行为进行立案审查,并开始搜集相关证据。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才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在查清基本案件事实后,唐昕首先向谢勇的近亲属征求意见,是否要对曾某提起民事诉讼。

来淮安参加追悼会的谢勇父母当时还沉浸在悲痛之中,加之路途遥远,表示不提起民事诉讼,相信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追究曾某的侵权责任。

“谢勇的父母虽然出具了不起诉声明,但他们并不能代表谢勇的‘所有近亲属’。在程序上我们必须慎之又慎,不能留下瑕疵。”唐昕和同事首创以“函”代替“公告”的形式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辗转了11个多小时,专程前往湖南衡阳谢勇的家乡,逐一找到谢勇的所有近亲属,当面征求他们的意见,并请每个人在谢勇父母所写的声明上签字。为了节约办案时间,唐昕和同事没有休息,连夜又赶回淮安,三餐基本靠面包加矿泉水。

2018年5月21日,经江苏省检察院批准,淮安市检察院针对曾某污蔑烈士的行为,提起侵犯英烈名誉的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从立案审查到提起诉讼,只用了5天。

“我真的非常后悔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我感到对不起谢勇烈士,对不起他的家人。造谣害人害己,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多传递正能量……”6月12日,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曾某七日内在本市市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起诉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核心。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让更多人尊重英雄、爱护英雄、崇尚英雄,这也是我们工作的意义所在。”案件尘埃落定,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的公益诉讼起诉人唐昕说。

为了更好地培养人才

她带出了一个优秀团队

“既是领导,也是良师,工作一直冲在最前面,生活中给予年轻人无微不至的关怀,用温柔、细心、耐心指导青年干警成长。”淮安市检察院的青年检察官张莉红这样形容唐昕。

作为老检察、业务专家,唐昕始终把办案团队建设作为自己工作的重点,她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研究、学习,不断培养青年干警的专业能力水平,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013年7月,淮安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首次承担了省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问题研究》。作为课题组副组长,唐昕不仅负责主持课题的日常工作,还要组织课题的相关调研、研讨和中期评审汇报,负责部分论文撰写工作。

5个多月的日子里,唐昕白天负责办案,晚上回家后还要查资料、写论文,一直忙到夜深人静方才休息。功夫不负有心人,课题组五易其稿,终于按期完成3.2万余字的课题论文,顺利通过省院结题评审。

在唐昕的带领下,淮安民行检察团队成为全省检察系统一支专业强、业务精、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秀办案团体,先后荣获“江苏省巾帼文明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等荣誉称号,并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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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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