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高达)9月14日,苏州姑苏警方召开媒体通气会,就侦破苏州首例“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做案件发布。
前不久,姑苏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一家公司在多个微信群内打出了“有偿删帖服务”的广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经进一步工作,一个以郁某、迮某、陈某为主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警方发现,郁某、迮某分别在苏州、杭州注册了空壳网络科技公司并担任法人,声称承接“SEO优化服务”,即网络灌水刷好评进行正面推广,实则暗中收集负面评论并有偿删除。姑苏警方先后奔赴杭州、宁波等地将嫌疑人郁某、迮某、陈某抓获,并同时查扣封存涉案手机7部、电脑4台、合同11份。
姑苏警方迅速恢复了嫌疑人删除的聊天记录与电脑数据,在如山铁证面前,郁某、迮某、陈某最终认罪伏法。经审查,郁某、迮某是表亲关系,原本两人就是“网络水军”,因刷一条好评或发一条帖子赚钱又慢又辛苦,二人渐渐萌生出“自立门户”的想法,先后成立了各自的网络公司,并拉上朋友陈某一起入伙。迮某公司下设了一个网站,专门收集并发布金融投资等企业的负面评论。被“点名”的企业难免紧张,主动联系网站想问个明白。沟通过程中,迮某会抛出“有偿删帖、正面刷评”的话题,对方一旦接受,迮某会立刻通知郁某。郁某顺理成章以自己公司的名义与企业签署“SEO优化服务协议”,随后将具体工作交给陈某。陈某按照协议约定,使用技术手段删除或屏蔽负面评论,并雇佣“水军”撰写帖文“刷好评”。这样的“SEO优化服务协议”包年付费,根据协议内容价格在10万元至30余万元不等。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截至被抓获,郁某、迮某、陈某已借此手段非法获利达65万余元。
据警方介绍,前不久苏州市中级法院已对该起案件作出终审裁定,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郁某、迮某、陈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郁某、迮某名下科技公司也作出了罚金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判决。专业法律人士表示,组织网络“刷评”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通过网络刷单发布虚假广告,也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罪;对竞争对手进行反向网络刷单,给其造成严重损失,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通过网络刷单的方式虚增推广量,骗取推广费用,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明知他人通过网络刷单的方式实施诈骗,仍为其提供帮助,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系统漏洞或错误,自买自卖进行网络刷单,用以套取平台钱款,可能构成盗窃罪。“总之,真刷单涉嫌违法、假刷单就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