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孔芳芳)营商环境政策的标尺和执行水准衡量了一个城市或地区发展竞争的软实力。继2018年印发《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2019年印发《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后,南京在全面总结几年营商环境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2021年版)》(以下简称《100条(2021版)》)。2月23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详解这款新出台的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3.0版。记者了解到,《100条(2021版)》中有8条为全国首创,46条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拿地即开工模式”将从今年开始全面推广
简政放权、精准监管、优化服务、要素保障、法治建设和改革试点等六个方面100条政策构成了《100条(2021版)》的内容。
有23条政策集中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方面。其中提到,对关键重大项目实施“定制化”审批,为重大项目建设方提供“店小二”式服务。南京于去年实施的“拿地即开工模式”,也将从今年开始全面推广,这意味着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在1个工作日内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
南京还将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逐步扩大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范围,实行“自审承诺制”管理;实现名称申报和注册登记无缝对接,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并在全市推广“一业一证”改革,即,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加载到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执业证,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企业只需提交一次材料、填写一张申请表单即可开业。
监管既要“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100条(2021版)》还规定,在市场准入领域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减审批时限、减提交材料,并提升企业注销的便利度。
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上,南京探索重点领域“互联网+监管”。这要求规范监管行为、实现信息可追溯的同时,也要减少人为干预,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政策的第29条明确实施“有温度”的执法,即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同时提高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免罚情形的把握能力。
“南京合伙人”制度推动企业城市共同发展
28条内容集中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领域。其中,南京原先应用于12345政务热线工作的“先解决问题再说”机制,将延伸到企业服务领域,并建设“宁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立惠企政策事项库,在政策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形成可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在“宁企通”平台展示、办理,并实现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秒触发”,解决企业政策不知晓、找不到或不会用的问题。
南京还将建立“南京合伙人”制度。即,重点从全市八条产业链中优选若干高成长性企业,成为“南京合伙人”,与企业结成发展共同体,并建立领导干部联动企业机制,每个“南京合伙人”由各区(板块)配备一个服务团队,与企业家保持实时互动,及时解决企业困难,推动企业和城市一同高质量发展。
定期发布“机会清单”,让企业准确及时掌握城市发展机会
《100条(2021版)》中在创新要素保障方式方面共有20条,其中包括南京将定期发布“机会清单”,收集和发布城市投资机遇、投资需求,推动优质项目与产业链资源精准匹配,让更多企业准确、及时掌握城市发展机会。同时还将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打造“海智湾”国际人才街区、实施“人才安居提速计划”、探索“共享用工”新模式等。
3.0版还提到,南京将探索企业“休眠”制度,允许商事主体(非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实际需要申请“休眠”,“休眠”期间不按自行停业处理,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而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休眠”期满前可自主申请恢复正常经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