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道林作《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黄利民作《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8066件,办结247678件,同比分别下降7.9%和7.2%。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0892件。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苏宁 季雨
严打涉疫犯罪,审查逮捕43人
2020年,南京法院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确保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在商事、劳动争议等领域迅速出台13个涉疫审判指导意见,并制定司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2条举措,为“六稳”“六保”“四新”护航。
南京市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抗拒防控、制假售假、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等涉疫犯罪,审查逮捕43人,提起公诉20人。
2020年2月11日,业某某携带水果刀和胶带,冒充疫情防控人员,以登记信息为由骗得某小区住户赵某某打开房门后闯入室内,采取胶带捆绑、持刀威胁等方式向赵某某强行索要8000元。赵某某被迫通过微信向他人借款2000元,并转入业某某的赌博游戏账户内。业某某威胁赵某某不准报警后逃离现场。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对“冒充防疫人员持刀入户抢劫案”依法提起公诉。江宁开发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业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业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审结涉黑恶案件121件
2020年,南京法院依法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行为,审结相关案件37件,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根本利益,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项斗争三年来,南京各级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121件853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2个,涉黑案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达49.1%。依法审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倪俭和等61人涉恶案、于全利等19人特大组织卖淫案,以及省委政法委督办的夏祖寒等21人涉黑案,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
南京市检察院打好三年专项斗争“收官”战,推进“六清”行动。其中,建邺区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网络“套路贷”案,追加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提起公诉。
2020年南京各级法院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25986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7335人次,限制高消费41767人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440件。
“28年前南医大女生被杀案”被告人判处死刑
2020年,南京法院依法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97件,同比下降18.1%。对“28年前南医大女生被杀案”被告人依法判处死刑。
2020年,南京市检察院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5人,市检察院对杀害8岁女童的单正龙提起公诉。市法院一审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单正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该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2020年,鼓楼法院严惩猥亵儿童的培训机构教师,斩断伸向儿童的“黑手”。张某某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开办了某书苑,教授书法及国学。张某某在教授书法过程中,在有十余名学生在场的情况下,以单独辅导为由,先后将多名女童喊到教室后面进行猥亵。鼓楼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八年,禁止张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张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