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镇里通知我们今天有义诊,还有省里来的专家,所以一早就来排队了。”10月12日上午,在宿迁市泗阳县卢集医院门口,44岁的张红严带着CT报告前来就诊。“10.17”全国扶贫日来临前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多名省内医疗专家来到泗阳开展义诊,宣传医保扶贫政策。
“我是低保户,婆婆和我都是残疾人,丈夫去年在外务工时受伤也没了收入,家里还有两个上学的孩子。”张红严告诉记者,虽然因病致贫让家庭一度陷入困境,但在低保救助和医保脱贫政策保障下,家庭看病费用的“大头”都能实打实报销,也让他们的日子不再“紧巴巴”。
设置“扶贫床位” 优先保障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患者入住
张红严所在的卢集镇位于泗阳县城南部,共有建档立卡低收入户5426人。“符合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自付住院费用的10%。”据卢集医院院长魏迎祥介绍,医院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行“一站式结算”,截止9月底,他们累计收治528名低收入人口入院,全部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此外,他们还设置了扶贫床位5张,统一床头标识,用于收治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患者入住,在床位紧张时优先保障。
“过去农村群众参保意识不强,有的是抗病不治导致病情延误,有的是生病住院付出远超过医保费用,最终因病致贫。”泗阳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青告诉记者,现如今,群众积极关注民生政策,参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截止9月,泗阳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827205人,其中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112408人。
据介绍,目前,泗阳县将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补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所有医疗救助对象的年度救助限额也由原来的1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限额的50%,达到17.5万元。
不再让高额医药费成为农村群众“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讲故事之星”……走进卢集镇颜勒村村民吴玉花家中,贴满奖状的一面墙是屋子里最亮眼的一处。据省医保局驻卢集镇颜勒村第一书记李明介绍,吴玉花的孙女出生没几个月,父亲因车祸去世,而后母亲改嫁,孩子一直跟着老两口生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靠爷爷打点临工。“我有心脏病、糖尿病,要常年吃药,他爷爷现在身体也不好,我们俩每年看病住院的费用就不少。”吴玉花告诉记者,土地流转,务工费加上低保救助,家里每年收入大概2.1万元。她和老伴每年的医疗费用约1.7万元,好在医保能报销9 千元左右,大大减轻了他们的就医负担。吴玉花说,孙女的上学费用政府保障了,现如今,自己和老伴的医疗费用也能报销很大部分,苦日子总算有了新盼头。
不再让高额医药费成为农村群众“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与吴玉花情况类似,受益于医保扶贫政策的还有村民康士贵。三年前,他查出患食道癌,手术后每年需前往医院复查并住院治疗4次左右,妻子薛彩英患有心脏病。细细算下来,老两口年每年住院及门诊费用约1万多元,其中医保报销约6000元。
“一人不漏,一户不落” 江苏大力推动医保脱贫攻坚政策落实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如何啃下因病致贫返贫这块“硬骨头”亟需破题。近几年,江苏医保部门始终致力于为低收入农户看病就医“减负”。
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相伯伟介绍,“十三五”以来,江苏医保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兜牢保障底线,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医保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对于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努力实现“一人不漏、一户不落”的参保目标。
近年来,江苏持续推出系列政策推进医疗保障待遇向困难人员倾斜,大力实施精准保障: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对包括低收入人口在内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的10%以内等等。
据悉,2019年,全省基本医保覆盖7848.83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4894.78万人,对352.5万名困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了全额资助,资助金额达10亿元,基本实现重点人员应保尽保。(王宛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