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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合法,鼓励货车多装多载
“货车通行费按车型收取”获多数听证代表支持
2019-12-14 08:1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朱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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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省发改委召开江苏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大多数代表对调整方案表示支持,同时也对如何提升运输效率、提高道路经营者综合服务水平,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

  目前货车在江苏收费路段通行,采取的是计重收费方式。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提出的听证方案,明年1月1日起,联网高速公路(含跨江大桥连接线)、普通公路、跨江大桥、开放式高速公路的货车通行费将统一按车(轴)型收取。“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缴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缴通行费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同步实施不停车称重检测。

  “改为按车(轴)型收费后,同种车型无论装多装少,通行费应缴费额均相同。因此,轻车空车会比原来增加缴费,重车、满载车会比原来减少缴费。但货车收费总额基本持平,不会增加货运车辆总体负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随着我国治超工作的推进,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情况下,将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运输效率提高了,但对不同装载情况的车辆是否公平?专家表示,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是国际普遍做法。省社科院研究员田伯平认为,无论是满载货车还是空载货车都会占用道路资源,按统一标准收取通行费具有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有利于促进公路货运行业集约经营,提高公路运输实载率和运输效率。

  “改为按车(轴)型收费更能够合理提高道路资源配置效率,符合广大道路使用者的长期利益。建议运输企业和货运车主在不超限的前提下多装多载,争取在计费方式调整后应缴通行费额不增加甚至下降。”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说。

  “对驾驶人而言,选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追求的不只是时间缩短,更希望获得高速公路提供的安全和便捷服务。”南京市六合区水利局改制企业托管中心李广生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在调整计费方式的同时,更加重视公路的维护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提升驾驶人的行驶体验。

  货车按车(轴)型收费以及高速入口拒超工作的开展,全面禁止超限货车驶入高速。“有可能会造成超限超载车辆转往普通道路,造成普通道路的损伤和车流量加大,希望稽查部门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排查力度。”省人大代表曹玉莉说。

  (朱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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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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