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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报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结果 10个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9-01-30 08:5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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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昨天,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春节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情况通报”。记者了解到,本次共抽检755批次,重点对节日热销的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提供年夜饭服务的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抽检,其中不合格10批次,平均合格率98.68%。

  据了解,本次专项监督抽检针对春节消费特点,以酒类、肉制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罐头、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食品为重点类目,以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农贸市场、承办年夜饭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755批次,其中不合格10批次,平均合格率98.68%,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

  记者发现,10个批次不合格食品全部集中在预包装食品上。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抽检5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主要不合格指标为过氧化值、酸价及二氧化硫残留量;饼干共抽检10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主要不合格指标为过氧化值、菌落总数;水果制品共抽检50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不过,食用农产品及年夜饭专项抽检均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地经营企业的,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要求相关区局责令相关企业停止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封存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经营者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对不合格原因认真分析排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涉及外地不合格企业的,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在购买食品时,首先应当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店家(证照悬挂于店堂的醒目位置);其次在选择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尽量购买在保质期限内的新鲜产品;购买炒货、饼干等散装食品时,注意不要购买产生哈喇味、酸败味的产品。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戚在兵

  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

  南京市鼓楼区同灿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义乌市湘哲食品厂生产的“芝麻花生”

  (160g/袋,生产日期为2018-04-14)

  南京市建邺区盛莲佳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凤江绿野食品厂生产的“西瓜子”

  (105g/袋,生产日期为2018-07-06)

  南京市玄武区季维燕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个旧市大屯丰乐食品厂生产的“南瓜子”

  (125g/袋,生产日期为2018-10-03)

  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河西中央公园店销售的标称合肥安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青豆(蒜香味)”

  (200g/袋,生产日期为2018-08-05)

  南京市雨花台区美宜多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瓜子”

  (100g/袋,生产日期为2018-09-16)

  南京市六合区徐惠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浙江金旺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薏米紫菜咸味饼干”

  (散称,生产日期为2018-06-10)

  南京市玄武区百年家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旺成(漳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王饼干”

  (散称,生产日期为2018-04-20)

  南京市玄武区百年家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奇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酱心饼干(花生味)”

  (散称,生产日期为2018-06-03)

  南京大厂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焦作汇力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软奶牛轧饼”

  (148g/盒,生产日期为2018-10-12)

  南京市建邺区菊十香炒货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九制话梅”

  (散称,生产日期2018-09-23)

标签:南京市;抽检;生产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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