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南京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8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黄玉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说明》,对市政府提出的南京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南京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