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增值税改革“第一枪”打响 苏企可享400亿元降税礼包
2018-03-30 07:1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邵生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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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以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这是我国今年降税降负的“第一枪”,将给众多江苏企业带来实惠。

  此轮税改内容主要涵盖三大块: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江苏省国税局相关人士分析,这个春天里的“大礼包”指向明确,意义重大。

  降低增值税税率,显然是为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中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我国GDP827122亿元里面,制造业为242707亿元,以29.34%的占比当之无愧成为第一大产业。在发达国家纷纷推动制造业升级、实施制造业回归战略,国内面临着一些重大结构性失衡风险挑战、存在 “脱实向虚”倾向的当下,降税,不只是表明振兴实体经济、更好发展制造业的导向,更有“真金白银”的暖心支持。虽然降的只是1个百分点,但“含金量”足够高。根据权威测算,仅此一项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一条是给小微企业特别是初创期企业多了个选择,是按小规模纳税人3%税率纳税,还是按作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按增值税税率缴税,完全由企业根据可用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小自定。现在,年销售额5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80万元的商业企业比比皆是,新政可让它们轻装上阵。

  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体现了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高度重视。对于装备企业而言,初创期往往要大量购进设备,短时间内又产生不了效益,新政使得本来可能要几年消化的税款可以一次性解决,从而减轻资金负担。

  梳理近年来我国几次重要税改可以发现,本次减税力度之大,堪比2012年的首次营改增试点和2016年5月1日开始的营改增适当扩围。从减税体量看,新政今年5月1日起实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8个月就减税超过4000亿元,全年相当于减税6000亿元。去年,全国税收总收入14万亿元左右。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特别是作为制造业大省,此次税改“红包”够大够鼓。按公认算法,多年来江苏经济方面多个指标体量相当于全国的1/10,因此享受的政策红利也应该在400亿元左右,其中实体经济大概减税240亿元。初步测算,会有几十万家企业直接受益。

  一些反应敏锐的企业,已经算出自己能够分享的“蛋糕”。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赵成彦说,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下降1个百分点,按照集团2017年度财务数据测算,将降低增值税税额约6000万元。如果按2018年度集团预算来测算,减税额将增至9200余万元。“政府这一举措为我们徐工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挺进世界工程机械行业前三增强了信心,我们将更有底气地参与全球竞争。”赵成彦说。

  宿迁市宿豫区测算,全区共有869户制造业和383户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享受到新税率,年缴纳增值税将分别减少3341.89万元和795.62万元,共计减少4137.51万元。

  “千万不要小瞧这一个点,算下来还是非常可观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程鹏说,公司2017年入库增值税6125.64万元,执行新税率后,一年至少少缴税款360万元,可以用来买生产线、划归职工基金、办公益事业。

  税收事关经济发展、事关国计民生。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张英明认为,本次改革不仅是为了降低企业税负,而且是为下一步简并税率铺路。建议继续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并按三档变两档的方向努力,构建更为公平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邵生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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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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