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惠享民生 > 正文

【新春走基层】“没有政府的好政策,我早就不在人世了”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丁蔚文   2018-02-13 15:20:00
“要是没有政府的好政策,我早就不在人世了。”新年前夕,记者来到苏州吴中区溪翔新村低保边缘户张云火家中,身患尿毒症的张云火见到记者就说,“在我们苏州地区犯了这种病,只要医院出证明,费用都是政府接过去,也是靠苏州经济好。我是真心感谢政府,感谢国家。”

  中国江苏网2月13日讯“要是没有政府的好政策,我早就不在人世了。”新年前夕,记者来到苏州吴中区溪翔新村低保边缘户张云火家中,身患尿毒症的张云火见到记者就说,“在我们苏州地区犯了这种病,只要医院出证明,费用都是政府接过去,也是靠苏州经济好。我是真心感谢政府,感谢国家。”

  张云火告诉记者,他是吴中区越溪镇张宅村的拆迁农民,以前在村里种水稻。2003年村庄拆迁后,张云火在外打零工谋生,老伴在家里做工,儿子、儿媳妇都在工厂上班,两个孙女上小学。

 
图为吴中区越溪镇张宅村的拆迁农民张云火。

  4年前张云火得了尿毒症。仅2017年他就住了五次院。再过两天,又要住院一个多月。张云火说,“如果不是苏州有这样的惠民政策,我光吃药都吃不起,更不用说长年看病了。”张云火拿出一盒“碳酸司维拉姆片”说,这种药是降低尿毒症患者体内磷含量的,平均每粒要八九元,这样算下来每天仅药费就花几十元。尿毒症患者每天要做腹部透析,一袋透析的水就要35元,一次5袋,一天就是175元。他每个星期要到医院做一次血透,一次就是400多元。张云火说,“我们作为重病患者,要是没有政府的好政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去年全年,张云火的医疗费用为16.9万元,个人负担仅为2.2万元。

  47岁的周忠明是吴中区光福镇府巷村低保户,患有呼吸衰竭。去年他的医疗费用达31.26万元,按照医保政策,个人自负2.59万元,自费7.11万元,个人总共承担9.7万元。因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周忠明享受吴中区医疗救助4.15万元,个人承担部分更减少到5.55万元,仅占总费用的17%,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3%。周忠明说,“政府掏了近26万元给我看病,家里不至于那么拮据了”。

  “不能让百姓看不起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吴中区社保中心郑琪磊主任对此感触很深,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动辄高达数万、数十万元。要破解因病致贫难题,关键是要将医疗救助作为扶贫帮困的解决之道。苏州政策,是将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普惠制就是人人都有的医疗保险,惠及大众;特惠制就是医疗及大病救助,惠及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等多类特殊人群。医疗保险是保基本,医疗救助保特殊。据吴中区社保中心统计, 2017年度,吴中社会医疗救助共计支出8372.74万元,其中保费补助229.50万元、实时救助2901.51万元、自费救助407.61万元,而仅年度救助(专项救助)一项就达到4834.12万元。

  按照2018年之前实施的社会医疗救助,年度救助保障的是参保人员数额较大的自负费用,自费救助针对的是参保人员中的特困人员数额较大的住院自费费用。2018年实施的大病保险将原仅针对特困人员的自费费用保障扩展到全体参保人员,保障的医疗类型从仅限住院扩展到了门诊住院合计。

  目前,医保住院的病患者,在政策范围内,除自费外,可以报销比例达90~95%,其余通过医疗救助,通过“保中保,保上加保”,病患者负担更低了。

  吴中区社保中心副主任朱键垭告诉记者,按照社会医疗保险相关规定,2017年前的医疗救助,由四部分组成,保费补助、实时救助、年度(专项)救助、自费救助,主要是对重大疾病及特殊困难人群进行救助。保费补助是指由民政、总工会、残联等部门认定的低保人员、特困职工等特定人群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个人免交保费;实时救助是指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等困难群体,在救助医疗机构就医时,对个人自负部分直接予以救助;年度救助是指参保人员在医保年度内自负超过5000元的,按分段累进实施救助;自费救助是指实时救助对象住院自费超过6000元的,按分段累进实施救助。

  据介绍,苏州实施的社会医疗救助政策,一是得益于缴费人群多,社保基金力量强,这样,社保基金支撑能力就强了,众人拾材火焰高;二是财政、基金、个人各缴费一部分,其中社保基金占了大头,享受救助的比例就高了。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苏州市大病保险制度,医保及社会医疗救助全面覆盖所有人员,该市医疗救助基金由医保划转每人每年70元(含20元个人缴费部分),地方财政每人每年40元,医保受惠面扩大,救助水平大幅提高,学生有医保,成人有职工医保,农民有居民医保。苏州市立医院王健康医生不无自豪地对记者说,我们苏州医院门口是没有看不起病跪地讨要的病人和家属的。

  记者 丁蔚文

  责任编辑许海燕

标签:

责任编辑:苗津伟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