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两办发布实施意见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本报讯 (记者 邹建丰)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政策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通过集聚政策、集聚要素,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但总体上看,全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还存在系统性协同性不强、配套政策不完善、部分政策落地难等问题。各地要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按照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形成比较完备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之路,更好地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发挥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引导作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绿色发展,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现代化发展水平。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落实财政税费优惠政策,强化用地用电用水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强化人才科技支撑,鼓励拓展营销市场。健全政策落实机制,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