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开展“静夜行动”专项整治 警方两天查扣改装车辆51辆
为了创建和谐、安宁城市交通环境,结合公安部统一部署“夜查”行动和夏季交通违法特点,南京交管部门从6月2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静夜行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仅27日、28日两日共查扣改装车辆51辆,其中涉嫌改装排气17起,查获醉酒驾驶13起,饮酒驾驶24起。
据介绍,对于以在寻求刺激为目的,在城市道路上疾驶轰鸣制造噪音的,属《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南京警方将根据车辆行驶路段、频繁出现区域的视频监控、超速数据、疾驶轰鸣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非法改装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还将处以五百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机动车原状。对于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月15日,王某阳因驾驶改装大众汽车在鼓楼区轰鸣行驶被以寻衅滋事处以10日治安拘留,同时还被责令恢复原状,罚款500元。经查明,王某阳为寻求炫酷取乐,满足内心张扬个性的需求,在网上购买俗称“蘑菇头”的进气配件后,到江宁区某俱乐部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私自改变了进气系统,拆除了消音阀,使得车辆在行驶时发出巨大轰鸣声。对于非法改装的企业,同时也要进行相应处罚。依据《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承修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变更、改装审批证明更换发动机、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的车辆,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 宁交轩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