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淮安司法行政部门获悉,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得到有效实施,淮安于日前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在明确清理范围、清理职责与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共梳理市政府规章8件、市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36件、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96件,均未发现有与长江流域保护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据了解,淮安还将以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围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施效果评估、定期清理等建立健全制度,持续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为淮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实法治供给。■融媒体记者 杜勇清
通讯员 马文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