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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查处9万余起未戴头盔违法行为
2020-11-02 15:49: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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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查处交通违法中,当事人最没意见的,被拦下了的,都认罚。”11月1日上午,在翔宇大道深圳路路口,执勤交警李永成说。10月1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正式实施。一个月来,全市范围内共查处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90000余起。

■通讯员 徐乾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路面上,交警严管高压

“严管高压,推动强行入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大队大队长张军介绍,对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全市交警部门紧扣路面管控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虽然“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新规正式实施恰逢国庆中秋长假,但全市交警部门全员在岗在位,严查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10月1日,新规实施首日,全市共查处5000余起。一个月以来,全市交警部门优化警力配置,把警力摆到电动自行车违法多发路口,突出上下班高峰时段,以“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模式,加强道路巡逻管理,对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上机动车道、不佩戴安全头盔等8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坚持见违必纠,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依法处罚。

“不仅在白天,晚上也出动警力严查。”张军说,市交警支队紧盯全市主次干道沿线重点路口,部署优势警力全天候看守,并组织铁骑小分队在线上机动,积极运用点上查、线上控的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充分发挥集中统一行动的震慑作用,针对部分路口电动车违法多发的特点,组织优势警力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集中打击电动车逆向、上机动车道、不戴头盔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组织9次集中行动。

本月,持续推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6月份就知道不戴头盔会被处罚,但很有抵触情绪。”市民刘先生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规定了驾乘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一开始很多市民对于这一条规定不太理解。此后省内其他地级市相继实施了“驾乘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尤其是8月26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颁布后,《淮安日报》《淮海晚报》等全市各大新闻媒体相继加大了宣传力度,组织多种活动向市民免费赠送头盔;淮安交警部门拍摄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的系列微视频,在市区主干道的主要路口的电视大屏上轮流播放,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逐步加强。

记者连日在市区街头看到,无论主干道还是支小道路,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市民的自觉行为。“有时候下楼忘记拿头盔,会特意再回家去拿。不戴,就觉得心里慌慌的,没底。”刘先生笑言,“一开始骑电动自行车出门戴头盔还不习惯,后来看到路上大家都戴,自己也就慢慢习惯了。”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依然有极个别市民,虽然在车上带着头盔,但只要没有交警,就不会佩戴在头上;在一些支小道路上,仍然会有一些市民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还有些成年人骑电动车搭载孩子时,自己戴着头盔但不给孩子戴。“戴头盔是为了安全,家长们千万不要有应付交警检查的心态,给自己增加了安全防范,却忽略了孩子的安全。”张军提醒。

本月,淮安交警部门将持续推动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在继续巩固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治理成效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各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管力度。淮安交警部门表示,希望通过运用科技手段实现道路安全监管的常态化、全覆盖,让交通文明出行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标签: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头盔
责编:鲁勇旺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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