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检察官提醒,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广大车主一定要注意安全驾驶,一旦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警,同时报告保险公司依法处理,切勿为了减少损失而虚构情节向保险公司索赔,更不能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虚构事实进行保险诈骗。
酒后驾车撞坏路边护栏冲入河中,为逃避责任,竟串通朋友顶包骗保。4月16日,经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祝某某、刘某某因犯保险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8年3月27日晚上,祝某某和朋友在城区某烧烤店聚餐时喝了几瓶啤酒。聚餐结束后,祝某某驾驶自己的汽车回家,在经过路口拐弯时由于车速较快,撞上路边护栏,直接冲入排水河中,撞停在河滩上。祝某某从车中爬出来站上车顶看了看,感觉车子一时上不去,就自己爬上了岸。
酒驾造成事故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险公司也会拒绝理赔。想到这里,祝某某打电话给朋友刘某某说:“我车子撞了,你快来帮我顶个包。”
很快,刘某某到达现场附近。他将自己的车停在远处,步行到了事故现场,找到祝某某。祝某某将刘某某带到角落处告知了自己的情况,为了避免交警询问时露馅,还特地交代了自己的行车路线,想到交警还有可能查看监控,两人还换穿了衣服。
二人回到事故现场后,刘某某打电话报警,称自己撞车了。交警到达现场后对祝某某和刘某某进行了询问和酒精检测,祝某某坚称自己虽然喝酒了但是没有开车,是后来过来的,刘某某也声称车是自己开的,还准确说出了行驶路线。二人的默契配合成功骗过了交警。虽然存在疑虑,但交警还是在登记表上填写了“刘某某驾驶车辆造成单方事故,待调取监控后再做认定”。
祝某某见事情暂时掩饰了过去,随即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申报理赔。保险公司理赔员到场后查看了事故现场,询问事故经过,二人仍旧坚称是刘某某开的车,理赔员便喊来吊车将轿车拖到汽车修理厂定损维修。
交警针对此次事故的疑点,多次查看车辆行驶途中的监控记录,并对刘某某进行询问,均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无法证实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另有其人。
2018年7月19日,祝某某和刘某某一起到交警大队处理事故,最终认定刘某某驾驶汽车造成单方面事故,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年8月2日,保险公司向祝某某支付车辆维修费等保险赔偿金62629元。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2019年5月,祝某某和刘某某串通进行保险诈骗的行为被人举报,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后祝某某和刘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出6万余元的赃款,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汤淮仁 成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