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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跨年”放烟花 结果刚放完就被民警找到了
2020-01-03 09:14: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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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凌晨,清江浦公安分局清江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公园路燃放烟花。民警赶到现场后,很快找到了燃放烟花的潘某,潘某对违法燃放烟花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潘某交代,2019年12月31日晚,他约了朋友一起“跨年”。为了增加喜庆氛围,23点59分左右,他在某酒吧门口放起了烟花。潘某称自己知道市区禁放烟花爆竹,但考虑到当时是凌晨,心存侥幸,没想到刚放完,就被民警找到了,对此后悔不已。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潘某燃放的地点属于禁放区域,因此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庆典活动,还是娱乐游玩,都不要心存侥幸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警方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打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树立文明行为举止和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淮安的城市形象。

■淮海晚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朱鸿林

标签:烟花爆竹;民警;市民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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