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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19-12-11 17:0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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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11日淮安讯 近日,全国妇联公布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金湖县检察院获评先进集体,系全市政法系统获此殊荣的县级单位。

  近年来,金湖检察院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被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评为“未成年保护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以来,该院推陈出新,加强儿童权益维护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依托司法办案,专业化保障儿童权益。建立起由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退休检察人员等组成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专司办案和帮教工作。对性侵、抢劫等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一律从严打击,形成有力震慑;对涉案未成年人则持续开展帮教工作。两年多来,4名涉案未成年人经帮教,已远离犯罪,回归正常学习生活,获学校、家长和社会真心点赞。

  打造工作品牌,规范化关爱涉案儿童。积极打造“三叶草”关爱涉案儿童工作品牌,制定了5大类13项工作制度,为每名涉案儿童建立了关爱档案,记录关爱工作和涉案儿童的点滴进步,保障了“情感倾诉、心里疏导、成长跟踪、法律保护、帮助帮扶”等关爱工作规范开展。7名受性侵、校园欺凌的儿童得到长期的规范的心理治疗,效果良好。

  构建工作体系,社会化维护儿童权益。每年结合司法办案开展分析研判,向党委政府报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的依据对策。联合县教体局会签出台《关于共同防治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工作意见》,由院领导及相关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十余场,先后走进江苏省金湖中学、县第二中学、白马湖小学、滨湖幼儿园等多所学校,覆盖学生近万人次,取得较好法治效果。与县民政、教育、团委、心理咨询师协会等联合构建涉案留守青少年社会帮扶救助机制,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保护留守儿童十大典型案事例”。该院结对帮扶的留守儿童陈琳被评为“江苏省美德少年标兵”。通过检察公众号等媒介持续编发《检察官和留守孩子的书信—把我的爱读给你听》专刊,根据关爱案例拍摄的微电影《爱在同行》获平安江苏微电影比赛二等奖。(顾善俊 刘桂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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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华诚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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