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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组织规范运作 淮安市探索村务监督新路径
2019-08-21 10:48: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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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提升作为促进村民自治的基础以及新时代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需要,重点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探索村务监督新路径。

  健全组织夯基础

  2018年3月,淮阴区刘老庄村挂牌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5名成员。党务监督员、村务监督员、财务监督员、群众意见走访员,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有具体明确分工。他们收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沟通,力求有效解决问题,给群众满意答复。

  健全的组织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的前提和基础。市民政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推选办法。一是规范推选条件,成员必须是依法登记确定的本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策水平、依法办事能力。二是规范推选程序,主任候选人和其他成员候选人的确认以及成员的推选产生,都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三是规范成员调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出缺或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可按程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增补、调整成员。

  规范运作出成效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街道大砖桥村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运作程序,保障村务监督有章可循。制定《大砖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手册》,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发放《廉政提示函》,对村级事务重要环节进行提示把关;制定《“两委”干部勤廉政承诺的有关规定》《村级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农村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等六项制度,支持村务监督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放《村民意见征集函》,密切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与群众的关系。据了解,大砖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全年参与民主决策36次,提出有效建议15条,纠正村干部不当行为12次,监督村内事项43次,解答群众质疑29项,协助街道纪委办案2件,协助处理违规违纪党员1人。

  针对少数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程序和内容不规范,没有完善的运作机制,导致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市民政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内容及其职权,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不按程序规定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决定的情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广泛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建议,督促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定期审核村(组)财务收支事项,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职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融媒体记者 刘海峰

标签: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员;村务公开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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