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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出台实施办法 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2019-07-04 10:01: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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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保障全市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康复救助,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该实施办法实现了三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提高救助标准,在执行我市原有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标准的基础上,将救助标准提高17%~20%;二是扩大补助范围,为0~6岁听力残疾儿童自费植入人工耳蜗提供一次性补助,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补贴4万元/人,其他家庭补贴2万元/人;三是规范操作流程,对申请审批、训练评估、绩效评价和经费结算进行规范。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市有33.35万残疾人,其中0~14岁残疾儿童2.37万人,其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2080名。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大力发展公办、民办、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儿童康复机构,实现了有康复需求的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全市每年平均有2000名左右残疾儿童获得救助。

  ■融媒体记者 左文东

标签:残疾儿童康复;康复;救助制度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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