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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盱眙: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2019-06-13 10:05: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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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日前,盱眙县盱城街道石启贵一家收到了一则令人振奋的好消息:“身患尿毒症的石启贵可参照单人户享受低保了!”这意味着全家生活负担将大大减轻。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关键在特殊人群,难点也在特殊人群。为了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盱眙县民政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三个聚焦” 指示和中央、省、市的《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联合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残联,于今年4月底在苏北率先出台《盱眙县重残、重病等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试行办法》。

  《办法》明确,具有该县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大重病、30种疾病及其它癌症、重大病需长期治疗的患者;有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成年无业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办法》将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成年无业残疾人纳入救助,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按照我县低保标准的90%发放救助金,其中65%为低保金、25%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盱眙县民政局局长王方平介绍。

  同时,《办法》健全了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将可获得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增加的必要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康复训练费用等家庭刚性支出、家庭必要的就业成本以及子女上学开支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适当扣减。

  “按照低保政策,我们家庭人均收入超出标准,无法享受。而《办法》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家庭刚性支出和孩子上学开支等费用,我就符合申请‘单人保’条件了。”石启贵说,家里共有四口人——他、老伴、离异的女儿和孩子,仅靠女儿每月3000多元工资维持生活。2016年初,石启贵患上尿毒症,每年透析需支出2万元左右,孩子还要上学,日子过得紧紧巴巴。“有了低保,个人支付的医疗费还能救助70%左右,剩下的,低保金也就够了。”言语中,石启贵透露出满满的获得感。

  此外,《办法》明确了临时救助和渐退机制。对提出“单人保”申请的对象,同步启动临时救助程序,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家庭成员享受“单人保”政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2倍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渐退期,发放标准参照最后一个月的低保金,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据悉,《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据初步统计,该政策将惠及盱眙县1580户家庭。

  ■融媒体记者 张娇娇 姜采蓝 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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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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