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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夫妻6份保单被法院退保执行
2018-12-28 09:47: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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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保险合同存续期间,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归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12月26日,清江浦区法院执行干警汪东亚收到申请人陈女士送来的一面锦旗。这面锦旗很特殊,这也是我市执行案件第一次执行人身保险产品案。

  据悉,今年9月19日,清江浦区法院对申请人陈某、岳某与被执行人王某、邵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予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30万元借款本金及3年多的利息。法院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王某、邵某系夫妻关系,两人所负债务较多,常年在外躲债,名下房产已设定大额抵押,并被多家法院查封,没有车辆,银行账户余额很少,没有执行价值。

  立案一个多月,案件毫无进展,就在承办人一筹莫展时,申请人的一句话提醒了执行干警。申请人告诉法院执行干警,他曾听说被执行人在保险公司购买了多份保险,但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申请人的一句话,让执行干警看到了希望。

  11月22日,汪东亚与另一名执行干警立即前往保险公司,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查询王某、邵某二人的投保及退保情况。经查询,王某、邵某二人从1998年起,在该公司先后投保购买了6份人身保险产品。经工作人员现场计算,被执行人名下的6份人身保险产品红利和退保后保单现金价值共计54万余元,足以全部履行该案债务。执行干警当即要求保险公司协助扣划。

  “法院执行太给力了,当时让我们提供财产线索,我们就随口一说,谁会想到法院真把他们的保单给执行到位了!”令申请人陈某、岳某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不久前,他们连本带息拿到41.32万元执行款,这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提醒:如今,保单作为财富管理传承的重要金融工具,已经走入寻常百姓家,甚至有人将购买保险作为逃避债务的途径。不过,这样的事情今后将不会再发生,想用保单逃避债务的“老赖”们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

  淮海晚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孙士国 王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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