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白马湖农场的路边有一幢普通房屋,20多年来,这里曾有过欢声笑语,一大家人其乐融融。但最近几年,这栋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却引发兄弟“阋墙”。哥哥说是租给弟弟的,弟弟说是买的哥哥的……很久以前的事,谁也说不清楚。最终,终结此事的,是测谎报告。
●兄弟纠纷:20年多前,房子是卖出了还是租出了?
朱某甲和朱某乙是亲兄弟关系。朱讼称,20多年前,弟弟朱某乙生活贫困,没有固定居所居住。为了照顾弟弟,他将位于淮安区白马湖农场的一处房屋出租给朱某乙,但是双方没有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仅作了口头约定。后朱某甲之子准备结婚,要向朱某乙要回房屋,朱某乙拒绝返还房屋,为此双方发生矛盾和纠纷。
2016年4月28日至2017年1月13日期间,双方因房产纠纷多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因此,朱某甲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朱某乙返还争议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朱某乙辩称,原、被告之间属于房屋买卖关系,并非是房屋租赁关系。该案件中的争议房屋,原告朱某甲已经于1994年5月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被告朱某乙,并且被告当月就已经将房款交付于原告。所以,朱某乙认为,在原、被告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解除或被确认无效前,不同意返还房屋。
●证人出庭:近亲属的证言,法院依法不予以认可
第一次庭审之后,朱某乙向法庭申请双方的父亲、叔父和老邻居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在法庭上,两人的父亲告诉法官,双方争议房屋系原告朱某甲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朱某乙,当时房款由其本人与朱某乙一起交付给朱某甲。另证实,被告因购买原告房屋办理了乔迁宴席,原告到场随礼的事实。作为见证人,两人的叔父和老邻居也称房屋系朱某甲出售给朱某乙,并且他们和朱某甲一起出席了朱某乙的乔迁喜宴。
但就在证人做完证言之后,原告认为证人都是与被告有利害关系的近亲属,对证人证言应该不予以认可。法庭对此予以支持,该案件的审理陷入了僵局。
●协议测谎:综合证据,法院认定房子是协议出售
双方当事人在与各自代理人进行沟通后,最终达成了一份测谎协议。原、被告一致同意对案涉房屋是出借给被告居住使用,还是出售给被告的事实申请测谎。双方一致同意,以测谎结论作为该案事实的认定依据,经最终测谎鉴定意见确定说谎的一方需赔偿对方一万元,因测谎而产生的测谎费、交通差旅费最终由败诉方负担。
协议达成后,双方到位于北京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研究所心理测试中心开始进行测谎。一段时间后,测谎结果出来了,报告显示,朱某甲是将房屋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朱某乙。
接到测谎报告后,朱某甲又向法院提出对该测谎测试报告的测试结果真实性有异议,且认为该测试报告与该案无关联性,也不具有合法性。但因为双方之前已经达成测谎协议,因此,法院结合其他证据,采信这一证据。
●法院判决:原口头协议有效,败诉方承担测谎费
经审理,淮安区法院12月4日对案件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原、被告就房屋买卖达成口头协议,后被告支付了房款,原告将房屋交与被告居住使用,双方均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原告否认双方之间房屋买卖的事实,并就此要求被告返还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原、被告双方就争议事实依法达成测谎协议,并一致同意,经测谎确定说谎的一方需赔偿对方一万元,因测谎而产生的测谎费、交通差旅费最终由败诉方负担。相关心理测试报告认定原告说谎,被告据此主张赔偿,并要求原告支付心理测试费、交通费,法院予以支持。
依照相关法律,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朱某甲的诉讼请求,朱某甲在判决生效后向朱某乙支付测谎的相关费用。
法官提醒,近年来,房产“争夺战”,特别是至亲之间的房产纠纷时有发生。为了争一套房子,常常有亲兄弟姊妹,甚至是两代人三代人卷入案件。所以,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买卖房屋都应该在法律框架下订立合同,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淮海晚报记者 程凯 通讯员 王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