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金湖“三大工程”拓展法治惠民
2018-12-05 23:19:00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12月5日淮安讯 (冷宝林 胡登林 顾善俊)今年来,金湖县围绕“符合县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目标,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惠民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县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全面提升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预警控制工程。由县人社局、经信委牵头,经济开发区、各镇参与,在去年企业分色预警实体化运行的基础上,对用人企业劳动关系情况实行分色预警处置,发现问题及时干预,减少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建立了部门工作职责、预警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员工作职责、结果应用等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家企业被列为红色预警,通过开展企业分色预警,及时干预处置8起因劳资问题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法治护航实体经济发展工程。该县政法各机关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政法职能,结合“三进三帮”活动要求,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与全县4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帮扶联系,每季度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开展服务企业、保障经营、法律服务等活动。今年以来,政法各机关共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8件,制裁不法竞争者的竞争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集中精干力量组成服务经济发展专业小组,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交易秩序;会同人行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引发金融借贷上升的新情况,规范企业借款行为;县法院开展“夏日风暴”,发起“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行动,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工程。由县检察院牵头,依托“两法衔接”, 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完善督办预警、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案监督,充分整合公安、环保、国土、林业、渔政、水务等职能部门的执法资源,纠正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形成生态保护合力;抓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2018年1月1日实施的机会,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司法保护的工作中。结合市中级法院在我县设立的生态修复基地,选择我县水、林、鱼、鸟集中的地方,会同环保、农委、水务、国土等职能部门,试点认罚生态修复机制,建立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放养鱼苗等工作,集生态恢复性、公众参与性和宣传教育性于一体;审计局建立了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资源审计制度,全面增强领导干部生态保护意识。

标签:
责编:华诚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