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50120095400.jpg
四种情形可以申领创业补贴 申报截止时间为每一年度的6月30日
2018-11-14 09:47:00  来源:淮安晚报  
1
听新闻

  本报讯 “上周六的《淮海晚报》上刊登了《今年我市创业补贴惠及1300多人》一文,文中提到根据相关政策,初次创业、租金、基本运营经费、带动就业这四种情形可申领创业补贴,因为我是今年刚回到淮安开始创业的,想具体了解一下这些补贴该如何领取?”近日,市民周先生致电淮海晚报创富商学院互动热线,咨询创业补贴的具体申领办法。

  接到周先生的电话后,创富记者采访了淮安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可以申领创业补贴的四种情形以及具体条件。

  第一种情形是初次创业补贴。凡是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3年内,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初始创业者以及网络创业商户,可一次性申请初创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

  第二种情形是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进入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以及政府指定的创业街区的初创企业(含网络创业商户),可按年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租房面积测算,为每年2000元~8000元,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三种情形是创业基本运营经费补贴。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且生产或服务运营正常的,可按年申请水、电、宽带接入等创业基本运营经费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每年2000元,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四种情形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凡注册成立3年内的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2000元。

  该工作人员提醒,符合上述四种情形的创业者可以到创业经营所在地点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创业补贴资金书面申请,社区(村)级机构受理和街道(乡镇)级机构调查初审合格后推荐上报,区级机构负责汇总审核并公示后报市级机构审批确定,经第三方审计通过并公示后办理银行存单,由区级机构统一领取后集中发放。申报截止时间为每一年度的6月30日。

  融媒体记者 王荣

  通讯员 董军

标签:
责编:徒滢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