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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出台加强区域 公共品牌保护工作意见
2018-10-29 16:49: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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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推进百镇千村品牌开发进一步加强区域公共品牌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共品牌等重要文化资产的储备、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了区域公共品牌保护的重点范围,即各县区及各有关领域内的公共品牌资源和重要商标资源,尤其是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作用的名称品牌及标志。具体来说,区域公共品牌资源涵盖古代和当代的名人资源、历史地名、历史典故、事件等历史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等文化资源,以及自然景观、著名景点、知名街区等旅游资源等。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着眼于旅游文化、特色生态农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等产业,积极引导商标注册,推动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三牌同创”。其中,在百镇千村品牌开发与保护方面,各县区要积极开展“一社一标”、“一村一品”、“一镇一特”品牌创建与保护工作,对特色乡镇、特色产业、特色村居名称、老店、老字号及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等资源进行挖掘、整理,并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区域公共品牌保护方面,要对本地独特的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名称进行商标品牌的策划、设计与注册,使公共资源转化为区域的公共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融媒体记者 宋莹莹 通讯员 张晓红 卢克余

标签: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资源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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