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教邻居玩微信,事后忘记了把绑定的银行卡从微信上解绑,家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王先生被这名邻居和其丈夫利用微信,在10天之内分200余次从银行卡里转走了4万余元。王先生的这名邻居和其丈夫也因为自己的这种行为,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6月24日上午,王先生到开发区某银行取钱时发现其卡里的41130元没有了,取款机上的交易记录显示,这些钱是以每次200元被转走的。银行卡一直在身上放着,没有丢失密码,也没有在别人家里通过网上银行使用,这些钱到哪去了呢?王先生想不明白,便来到深圳路派出所报警。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王先生的这些钱,是通过一个微信昵称叫昊丰(化名)的账户进行支付的。”昨日,办案民警冯普告诉记者,后来经过王先生再三回忆,他终于记起了这个微信号是他一位邻居的。原来,2017年的时候,王先生和邻居沈某夫妇一起到外地打工。由于沈某没有什么文化,不会使用微信,有一天请求王先生教使用微信发红包。于是,王先生先将自己的银行账户绑定了沈某的微信,再一步一步地教她使用。沈某学会之后,王先生一时疏忽,忘记了把银行账户和沈某的微信解绑。
接下来的好长一段时间里,无论是王先生还是沈某,都没有发现这个疏忽。直到今年6月初,沈某使用微信转账给弟弟时发现了异常,并将此事告诉丈夫胡某,但夫妻二人并未主动寻找原因,而是继续使用。因害怕转账金额太大会被发现,夫妻二人每次都只转200元。“2018年6月10日至6月19日期间,沈某夫妇分200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王先生绑定在其微信上的银行卡内40000余元转走并使用。”冯普介绍。
知道银行卡里的钱是通过沈某的微信转走后,王先生多次联系沈某夫妇,希望他们将钱退回来。然而,沈某夫妇一开始不肯承认,后来经过深圳路派出所民警耐心劝导,一直在外打工的沈某及其丈夫胡某分别于10月16日和10月22日向深圳路派出所自首。目前,沈某夫妇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将自己的银行卡和支付宝或微信进行绑定时,最好绑定无大额存款的银行卡,开卡时务必开通消费短信通知,最好定时查看自己的银行账户存款,以免被盗刷。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