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淮安讯(项 杨 王淑臣) “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暂时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您可以详细了解‘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投这样一份保险,能够用小成本发动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查人找物,让案件有新进展……”10月19日上午,清江浦区法院执行干警龚德在与一位当事人的谈话时,向对方推荐了解“执行无忧”悬赏保险。
为有效攻克“人难找,财难寻”的执行难题,降低执行风险和申请人的经济成本,日前,在清江浦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正式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项目合作协议后,执行干警不断加大法律解释和宣传力度,保险公司在执行事务中心设立执行悬赏保险窗口,保险工作人员常驻法院,接受业务咨询和办理,共同推动执行悬赏保险制度落地生根。
这也意味着,保险服务衔接司法实务的执行新模式得以建立,“法院+保险”跨界合作有效推进。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什么?申请人在面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查询到其财产等情况时,可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财产或行踪下落线索,通过投保“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申请人无需自掏全部赏金,只需承担悬赏金额10%的保费,在举报人帮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后,保险公司将直接根据法院出具的悬赏结果通知书对举报人进行全额奖励。
以申请人马某为例,10月18日,马某花200元在清江浦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悬赏保险窗口购买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根据保险合同,在一年的保险期间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悬赏金2000元,该笔悬赏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开始我还挺纳闷,到法院来申请执行和这种商业保险有什么关系。但是后来听执行法官耐心解释后,我觉得这是花小钱找线索,为了能追回自己的执行款,值得!”马女士说。申请人在购买“悬赏保险”后,可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由法院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广泛查找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
有了“执行悬赏保险”,将在全社会编织一张寻找、追踪、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天罗地网”,群众举报“老赖”可以获得合法正常的经济报酬,人人成为“赏金猎人”,从而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老赖”的热情,形成全民参与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增强执行工作的强度和广度,严厉打击拒执行为。
“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力量,辅以保险利器,这一新举措,既有利于申请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还能有效提高法院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目前已经陆续有当事人购买悬赏保险,我们将利用市区内大屏发布悬赏公告。”区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任玉虹表示,下一步将更加重视推广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向当事人主动宣传,拓宽悬赏公告的覆盖面,在全社会对被执行人形成一股强大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