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淮安讯(李鸣)近期,洪泽法院在老子山镇执行解决数起因拒不履行债务导致的执行案件中,创新性地引入小微型无人飞行器协助执行法官进行工作。
在第一波抓捕行动中,无人机率先升空,对执行现场整体的执行环境、人群动态进行实时监控与侦查,当执行法官抓获被执行人后,无人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控录像,及时地向指挥人员汇报围观人群动向,同时将被执行人家属扰乱执法现场的全部过程录入其中,留下全部的影像资料。
在随后的另一起案件抓捕中,被执行人察觉到法院执行干警的动向,提前逃离现场,指挥员迅速安排执行车辆和人员撤离现场隐藏待命,由无人机抵近侦查,一旦被执行人返回家中则可实施抓捕。
在该院近期数次执行活动中,无人机作用显著,有力辅助执行干警处理执行现场相关工作,充分展现了“天眼”的优势。
高空视角。无人机可全方位了解执行现场的相关地形环境,防止被执行人利用熟悉地形优势进行躲藏、逃窜,还可及时了解周边群众的动态动向,减少不必要的舆论影响。
全程留痕。无人机在空中进行全程录像,将执行现场的全部过程进行留存,与执法记录仪留下的影像资料有所区别,无人机所录内容可以全方位地看到执行现场的全部环节。不同于一般视角的录音,也为执行宣传留下角度独特的宝贵资料。
抵近侦察。针对对执行工作有所防备的被执行人群体,可利用无人机进行抵近侦查,确定被执行人藏匿之处后,执行干警可以有的放矢,高效抓捕被执行人。
在该院全力破解“执行难”这场硬仗中,信息化手段的广泛运用,将有助于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