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淮安讯(王磊 许家松)14日下午,淮安市政府召开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从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5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520元。
今年一季度,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计5.5万户、11.2万人,发放低保金8256.19万元。
据淮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在宏介绍,从统计数据上看,近年来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整体呈现“一升”、“一减”、“一降”的特点。“一升”就是城乡低保标准持续提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2016年初的490元、370元提高到580元、520元,分别增长18.36%、40.5%。“一减”就是城乡低保对象人数逐年减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从2016年的6.8万户、14万人下降到2018年1季度的5.5万户、11.2万人,年均减少近1万人。“一降”就是低保对象占人口总数比和城乡低保标准比逐年下降。低保对象占全市人口总数的比例从2016年的2.51%下降到目前的2.09%。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比从1.3下降到1.11,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2016年至2018年1季度,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8亿元。
7月1日起,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淮安市农村年低保标准达到6240元,超过年人均6000元的省定扶贫线,通过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农村低保户将实现兜底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