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4日讯 为做大做强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百亿级企业,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培育百亿工业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力争到2022年,全市应税开票销售超100亿元企业总数达10户以上,50-100亿元企业总数达15户以上。
《实施意见》聚焦“三新一食一智”(盐化凹土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食品、智能装备制造)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培育对象为年应税开票2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或经考核认定实际固定资产投入20亿元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年新增应税开票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或经考核认定实际完成年新增固定资产投入10亿元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培育工作将以产业培育和龙头打造相结合、招大引强和内生培育相结合、企业主导和政策引导相结合、综合施策与因企制宜相结合、过程激励与结果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招商引资、并购重组、技术改造、挂牌上市等多项措施,推动形成百亿企业集群。
在《实施意见》中,政策扶持、财政奖补等措施成为加快培育百亿级企业的“推进器”。特别是围绕企业培育路径,在新上项目、兼并重组、挂牌上市等方面,给予过程性激励;达到阶段性预期目标的,给予结果性奖励。在鼓励企业创新方面,对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高于3%的企业,按年度发生费用增量的1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可达200万元。对获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的,给予每个国家级平台300万元支持。记者季明稳 通讯员万士红 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