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8日淮安讯(费光明)今年以来,淮阴区法院集体和个人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获得多个表彰,院集体被评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少年庭连续两年荣立三等功,少年家事法官费光明拍摄的作品《法官送法进课堂》荣获全市“砥砺奋进的五年”优秀摄影作品三等奖。
近年来,淮阴区法院立足少年审判工作,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为目标,以打造创新创优项目为抓手,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有力打造特色亮点,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站好青少年权益保护“维权岗”。
“亲情修复”让爱回家。在全省范围内首家建立“亲情修复中心”。在“家庭化”调解室,让当事人在“客厅”调解,在“沙发”上开庭,并以“丈夫”、“妻子”“孩子”等称谓替代传统的标牌,缓解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矛盾融合化解,保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在心理疏导室,利用放松椅、单面透视镜等专业设备,为家事案件所涉未成人子女提供心理咨询和情感疏导服务,避免二次伤害。
“帮教挽救”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做到庭前、庭中、庭后“全程维权”。开庭审理前,启动调查程序,到学校、社区对被告人的品行、性格、犯罪原因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找准被告人犯罪的症结所在。将“橙色少年教育介入”制度与“一滴水”社会服务活动相结合,在全市率先采取“社会服务令”,完善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庭审后,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定期座谈交流,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绿色通道”让困难烟消云散。建立“立审执”绿色通道,对涉及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探望权等民事纠纷以及被告人、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少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费用则能缓则缓、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对申请人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予以执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