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2日淮安讯(余嫚)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促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淮安区人民法院创新构建了“3+3”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微创新”释放“大能量”,今年1-3月份,该院受理各类案件3217件,同比下降12.77%,通过三年的努力,人民法庭受理的婚姻家庭、继承案件同比下5.42%;家暴现象减少约两成,三年来受理的相邻纠纷仅有三件。
人民调解员汤满昌:很多矛盾化解在了法院外
正月初六一大早,我正在家看电视,村东头90岁的张大爷骑了辆自行车就到我家门口了,要我带他去车桥法庭起诉他儿子不赡养。我一看这么大岁数还是大过年的骑个自行车,不管是气到了还是摔倒了都太危险了,赶紧先把张大爷迎进屋,给他倒了杯水。
原来90岁的张大爷有两个儿子,也都快70岁了,之前说好每个儿子每年给张大爷3500元赡养费,去年老母亲病重,为了看病方便,张大爷将看病的13000元放在了小儿子那边,大儿子知道后心里觉得气不过,同样是儿子为什么父母不相信自己,赌气不给张大爷赡养费,张大爷知道我是人民调解员,想找我带他去告大儿子。
我一听完,这都是亲父子亲兄弟哪能因为这点事就去起诉呢!我带着张大爷直接去了大儿子家里,一进门他们一家正在厨房忙饭,看到我们很是诧异。村里人都知道我是人民调解员,我也很不客气的提高声音说明来意。要知道,农村各家各院都离得很近,又是过年,我这一嗓子,大儿子怕左邻右舍听到立马把我和张大爷迎进屋,谈了大半个小时,从法理讲到情理,最终大儿子不但当场兑现了3500元赡养费,还留张大爷一起吃了团圆饭。
自从这个“3+3”开展以来,我们把很多本来要去法院起诉的矛盾化解在法院外,类似这类矛盾纠纷,今年我们就处理化解了40余起。
人民调解员何善春:我们相当于法院和老百姓中间的那座桥
我印象比较深的是博里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老王和老李在同一个工厂上班,老王有一辆摩托车,两人刚好顺路于是老王每天接送老李一起上下班,去年下半年的一天,下大雨,路比较滑,老王驾驶摩托带着老李回家途中不慎滑入路边深沟中,老王受伤而老李被甩出摩托最终不治身亡。老李家里人找老王要20万的赔偿,老王觉得很委屈,明明是好心顺路每天免费带他上下班,而且自己也摔的不轻受了伤,老李意外身亡他作为朋友也很伤心,但是家属要的20万让老王无法接受,一方面如此高的数额对在工厂打工的老王来说是天文数字,另一方面如果真给了这20万,就感觉承认了老李的意外身亡是自己一手造成的,因此该案件一直僵持不下。
后来,我们和村里干部一起去做工作,前前后后跑了最起码4趟吧,最终老王表示愿意一次性给老李家属5万元,而老李家属也表示接受,这个僵持不下的案件最终顺利调解了。
作为人民调解员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对各自村情人情熟悉,乡亲们也信任我们,很多工作做不下去的时候,我们相当于一座桥,连接起了法院和老百姓,最终的调解结果是我们最想看到的,一方面化解了矛盾避免了老百姓的诉累一方面也为法院为法官实实在在减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