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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直上调离休干部和 建国前老工人护理费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4-11 11:03:00

  中国江苏网4月11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按照《关于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将上调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

  调整后具体发放标准为: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8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2800元;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7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2700元。

  凡符合苏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按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标准执行。

  目前,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共有234人,建国前老工人共有119人。此次调整从2017年7月1日起计算,调整和补发的护理费将随同4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周涔嘉陆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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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