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3日讯 女友过几天就要过生日了,23岁的郝某想给女友准备点“惊喜”。因手头拮据,他竟动起了歪脑筋,在家门口一家超市内盗窃化妆品。结果,他被清江浦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七日,送给女友的只有“惊”没有“喜”。
3月16日下午3点多钟,郝某与好友包某在清江浦区某小区内的一家超市逛。在两人分开逛的过程中,郝某偷偷跑到超市内卖化妆品的货架旁,趁没人注意,他将一瓶标价为168元的某品牌修饰乳和一瓶标价为79元的某品牌面膜膏放进自己的上衣口袋里。他看到好友包某想买袜子,就到卖袜子的货架旁对包某说,“你看这边没什么摄像头,你把袜子放身上就直接出去,不用买”。包某听其怂恿,把两双袜子塞到怀里,和郝某一同离开超市。3月25日下午2点多钟,郝某再次到这家超市,盗窃了一瓶标价为128元的某品牌眼部精华液。
记者昨日从清江浦公安分局白鹭湖派出所了解到,超市经营业主报警后,警方很快将郝某和包某抓获。郝某交代,他分别将两次盗窃的300多元赃物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其女友。据记者了解,郝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清江浦公安分局作出对郝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包某因违法情节特别轻微,免于处罚。
■记者程凯 通讯员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