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发布首份《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白皮书》
中国江苏网10月26日淮安讯(赵德刚 张勇)“由于去年以来全市二手房房价上涨,导致进入法院此类案件案件数大幅上涨。以我市清江浦区、开发区和淮阴区三个区法院案件审理情况为例,今年以来,这三个区法院共受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446件,同比案件数涨幅很大,特别是今年一季度呈爆发式增长,二手房交易中遇到纠纷该怎么办?” 10月26日,在淮安中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张勇结合选择的6起典型案例,向参加会议的媒体记者介绍今年以来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情况,并就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对社会进行了提示。据悉,这是该院发布首份《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白皮书》。
据介绍,发生此类纠纷案件主要原因是涉案当事人诚信缺失,卖家毁约而引发的诉讼。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全国范围内房价上涨以及市区棚户区改造,淮安市区二手房房价高涨。一些卖家在经济利益面前将诚信抛在脑后,主动违约,引发纠纷。再加上房产中介居间服务的专业性参差不齐,部分中介机构疏于履行居间服务内容、缺乏居间专业知识、忽视合同期限的约定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而引发买卖双方争议。
针对该类案件涉案金额高,案件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加上录音、微信截图新类型证据涌现,真实性难以认定等困难。该院在坚持诚实信用,维护交易安全,不让违约方从其违约行为中获得利益这一总的原则基础上,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律师研讨会和工作例会,收集梳理各方意见和建议,统一裁判规则,解决审理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组成专门的合议庭或审判团队来审理此类案件,解决短时间内激增案件数,妥善解决纠纷。在上述统计的三区法院受理的446件案件中,已审结318件,调撤177件,调撤率为55.67%。
针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时如何进行风险防范,结合审判实际,张勇提出了七条建议:一是有关部门要对房屋中介机构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二是买房要审查所购房屋是否设置了抵押权,能否过户;三是要看产权证有无其他共有人,还是个人独自产权。如果存在其他共有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有其他共有人到场签字或出具委托书;四是对给付房款的时间应确定时间;五是对所购房屋中,如还有附属物,比如车库、家具、家用电器等,应明确哪些附属物包含在房屋总价中;六是在交易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不签阴阳合同;七是因房屋买卖发生争议,提起诉讼后,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买方应对涉案房屋先行保全,以防止卖方在诉讼中将房屋出售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