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亲情修复中心”让“爱”回家

中国江苏网8月29日淮安讯(徐 倩)在淮阴区法院亲情修复中心,经过法官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刚开始在抚养费数额上互不相让的“夫妻”俩,终于各退一步,达成和解。
李某与胡某虽“结婚”多年,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近年来,胡某对家庭生活不闻不问,迫于生活压力,李某一纸诉状将其告至法院,要求取得孩子抚养权并索要抚养费。
承办法官费光明受理该案后,主动与双方沟通交流,发现二人虽然感情破裂,但对孩子却十分重视,于是便决定将法庭搬至“亲情修复中心”,从孩子入手化解双方矛盾。
下午3点,双方准时来到“亲情修复中心”,屋内的铭牌上没有“原告”和“被告”,而是以“妻子”和“丈夫”称谓,面对不一样的“法庭”,双方明显放松下来。
调解过程中,费法官从孩子的成长、父母的责任等方面,做起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在宽松的氛围里,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双方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案件成功调解。
这起案件,是“亲情修复中心”运行以来又一起成功化解家事矛盾的实例。
今年,为了有效化解家事纠纷,淮阴区法院响应家事审判改革号召,着力打造创新创优品牌,针对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在该院建立家事审判“亲情修复中心”,其中包括“家庭化”调解室及心理疏导室。在“家庭化”调解室,在法官的主持下,让当事人在“客厅”调解,在“沙发”上开庭。在心理疏导室,选聘心理咨询师为家事案件情感导师,利用放松椅、单面透视镜等专业设备,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和情感疏导服务。
自运行以来,亲情修复成效显著,家事案件调撤率高达90%,较传统家事纠纷解决模式增长了十点五个百分点,有力化解家事矛盾,促进家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