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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中院副院长潘昌锋一行赴淮阴法院调研

来源:   2017-07-19 07:40:00

  中国江苏网7月19日淮安讯(徐倩 张晶晶)7月18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昌锋、执行局长郑淮等一行五人,到淮阴区法院调研工作。整个调研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主要对淮阴区法院上半年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进行调研。淮阴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岳朝友就上半年该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进行了汇报。党组成员、副院长武建国结合分管的家事审判工作谈亮点、找不足。党组书记、院长尤铁梅就速裁庭建设、人民调解员机制建设、诉调对接机制三方面进行了重点归纳和总结。

  在听取了相关汇报后,市中院研究室主任李学辉肯定了淮阴区法院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党群议事会要与目前法官驻派法庭相结合;二是要素式审判要与案件繁简分流相结合;三是引入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要线上线下相结合。

  潘副院长表示,淮阴区法院能够切实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调撤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值得肯定。同时,潘副院长对淮阴区法院下半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明确思想定位,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要紧密结合法院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需要,以充分调动法官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转变立案庭职能定位,增加宣传职能,重视立案庭的宣传、引导、分流作用,促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运行;三是发挥法院推动作用,结合淮阴区现有特点,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对接、相互监督,努力实现案件数量平稳增长,甚至缓慢下降。

  第二阶段,主要对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淮阴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斌根据《第三方评估体系分解表》内容,逐项汇报该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与会人员根据汇报情况,就该院执行系统使用、审执分离情况、执行流程信息推送、终本案件标准、执行局人员配置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郑淮指出,淮阴区法院执行局自我评分相对科学,但仍存在靠主观感觉进行评估的问题。同时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规范终本案件的管理;二是要规范资产的处置,提高拍卖成功率。

  潘昌锋副院长在听取汇报后,肯定了执行局的工作成效,同时针该院执行工作存在问题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加大对不申报财产、财产申报不实的打击力度,重塑申报机制权威;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提高执结率;强化线上线下财产调查力度。二是加大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流程重要节点的管理、强化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三是强化指标导向,推动执行良性发展,提高法官指标体系意识,将其作为工作指南,发挥指引作用,并通过定期“体检”,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四是强化审执协同,促进执行高效运行。牢固树立法院“一盘棋”意识,在审判中强化调解。五是加强管控力度,推进执行队伍建设。要明确执行人员的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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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