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出台家事审判规则助力关系修复
中国江苏网6月21日淮安讯( 陈书敬 叶鸣)为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构建家事矛盾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日前,洪泽区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妇出台了《关于建立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共17条,坚持贯彻“全面调解”原则和保护弱势成员利益原则,设立家事案件立案登记前分流机制,建立“感情冷静期”、人身安全保护令、委托调查令、财产申报、家事案件回访、巡回审判、联席会议等制度。
同时为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强化职权审理模式,对选聘的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的条件、职能、工作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
下一阶段,洪泽法院将依托少年家事庭全面将家事审判相关工作规定应用于司法实践,创新良性互动机制打造家事审判品牌,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及老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关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