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与司法局建立诉讼与公证对接机制
中国江苏网淮安讯(徐长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证在民事纠纷中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近日,淮阴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的意见》,旨在通过探索建立诉讼与公证对接机制,进一步促进案件分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意见》对双方的职能机构、工作范围、操作流程、工作制度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将公证服务引入诉讼服务中心,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由公证机构派专人进驻。在对继承等部分家事类案件处理中,公证机构前置参与、办理诉讼及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证据保全等事项进行公证;法院对公证机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给予司法支持;对办理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担保物权,无需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意见》还通过设立纠纷案件公证机构诉前调解程序、构建遗嘱类、继承类和相应裁判案卷快速查询通道、法院与公证机构特殊案件信息共享制度、新情况新问题工作经验总结例会等多项对接机制,畅通诉讼与公证对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