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式启动
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淮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式启动。《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河湖水库塘坝沟渠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提出,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市河湖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市现代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用水总量严格控制,水体水质根本好转,侵害河湖行为全面遏制,水域岸线有效保护,河湖资源利用科学有序,河湖水域面积稳中有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以上,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国考断面水质优于Ⅲ类水比例87.5%,省考断面水质优于Ⅲ类水比例81.8%,城市建成区水域面积率12%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和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方案》明确,市级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区)、乡(镇、街道)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市10条流域性河道、5个省管湖泊、4条重要区域性骨干河道、8条城区骨干河道及有国考断面任务的河道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湖所在行政区域县(区)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所属区域河段河长。
《方案》确定了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河湖资源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快水环境治理、实施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长效管护、严肃河湖执法监督、提升河湖综合功能等八项主要任务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落实工作经费、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社会监督等六项保障措施,为全市河湖保护和管理提供健全的机制保障。(通讯员 曾庆祝 记者 宋莹莹)